国务院成立督导“特警队”专盯教育重大突发事件
2014年02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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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印发《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建立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制度,对影响和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严重侵害师生切身利益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种突发事件进行专项督导,并在第一时间督促地方政府和学校及时妥善处理。
这项制度的建立,填补了应对教育重大事件督导制度的空白,强化了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教育督导将有权督促推动各地各校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这项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有效手段。当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教育督导及时介入,专门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妥善应对,解决问题,尽量减小或避免给教育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关系学校和师生切身利益,教育督导从解决广大师生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社会稳定入手,及时高效地督促各地各校妥善处理,更是教育领域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的直接体现。
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制度的建立,为广大师生撑起了“保护伞”,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铺垫了坚实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