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考试:考什么?怎么考?

2014年01月23日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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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考试更合理

考试的本质意义是什么?

原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测量研究所所长谢小庆教授说:“考试的本质意义是了解学生取得了哪些进步,了解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获得了哪些‘增值’,在多大程度上有了‘增值’;发现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不足,发现学生哪些方面未能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以便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有的放矢的帮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谢小庆强调,“知识性考试主要考查对特定专业知识的记忆,此类记忆性知识往往借助网络搜索即可完成,容易挫伤学生学习的兴趣。而能力性考试则主要考查那些影响活动较广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这种考试对学生整体素养的提升效果明显。同时,能力性考试不易受到突击备考的影响,能够较准确反映学生的真实学习水平。”

陈鹏也认为,能力性考试能够真正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成果,并且可以将考试更科学合理地融入课堂学习中。“大学教师在课堂讲授基础上,设置更丰富、得体的教学环节,突出问题意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和教师一道探索问题,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得出值得和同学们分享的成果,使他们体会到学习并解决现实问题、思想问题、能力问题的快乐。这样,考试成为他们展示所学,甚至达到自我实现的一个机会,学生容易接受,教学效果明显、考核结果也会相对公正。”

事实上,很多大学教师都明白,考试应以能力为导向,但是,他们在授课、考试过程中也受到了一些条条框框的束缚。

陈鹏直言,教育管理职能部门有时为了整齐划一的“规范”和管理的便捷化,会要求教师必须按照某些规定的格式、形式甚至内容进行考试,有时为考试划定了严格的程序,甚至有时对考试结果也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我了解到有不少大学的教育管理部门会要求教师必须以某种形式进行考试,这样便于最后的归档管理;有时要求学生的成绩要呈现近似正态分布,否则就认为考试中存在问题;有时还会对教师的打分提出质疑,为了与他们的标准相一致,会要求教师把分数评低些或抬高些。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应付教学评估。”陈鹏说,“考试评价作为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由教师主导来设置,应保证教师在专业领域内根据专业标准、学术标准和教学目标下的‘自由裁量权’。”

于琦则强调,放开自主权并不意味着学校监督的缺位,而应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对未来的考试,谢小庆给出了五点建议:“第一,更多采用开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第二,更多采用论文式考试;第三,更多地考查实际的动手能力;第四,更多采用面试;第五,如果进行闭卷考试,尽量采用客观性选择题,减少对学生记忆力方面的要求。” (光明日报记者 晋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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