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原校长杨德广:中国高校“行政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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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校“去行政化”问题已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热点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较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于2006年9月,时任中国科技大学校长的朱清时教授,在会上批评“中国高校是行政化大学”。2008年10月,在广州“公众论坛”上,南京大学董健教授尖锐指出:“现在许多大学校长已经官员化,不再是教育家。”2009年9月,从中国科大卸任后的朱清时教授被深圳市聘任为南方科技大学校长,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宣布要把这所大学办成“去行政化”的大学。一石激起千层浪,网络上、报刊杂志上等多种媒体,以及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掀起了“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大讨论。讨论的焦点是:高校管理上有没有行政化倾向,要不要“去行政化”,怎样“去行政化”?各方面专家、学者、领导、官员参加了讨论,各抒己见,各执一词,十分激烈。本文的观点是,中国高校确实存在“行政化”问题,必须“去行政化”,既有必要又有可能,最后谈几点关于如何“去行政化”的建议并介绍部分高校在探索“去行政化”方面的成功经验。并介绍部分高校探索“去行政化”方面的成功经验。
高校管理行政化是指不顾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完全依靠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手段、行政方式、行政运行机制管理教育、管理学术。显然这是与以教育教学以及学术活动为主体的高等学校格格不入的。
中国高校行政化表现在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
高校外部行政化表现。一是各级政府都设立了机构庞大的管高校的教育行政机关。如,国家有教育部、各省(市、区)有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厅,其它有关党政部门都有管高校的权力。一所高校,上面有好几个“婆婆”。每所高校上面都有主管部门,高校实际上成为政府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高校正副校长都由上级党政机关任命;高校办学经费由上级行政机关下拨,包括专项费、重大科研项目及经费等;高校的学位授予权、博士点、硕士点、新专业设置、教师编制、高级职称比例,以及高校升格、更名,都要经上级行政机关审批;对高校的考核、评估,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操办的。总之,在我国,政府行政机关对大学拥有绝对的办学权、管理权、经济权、考评权。大学的钱是政府给的,政府就有了管大学的权。钱下达后,学校干什么用了,政府很关心、不放心,于是对学校管头管脚。而大学呢,必须依靠政府的投资,否则难于发展、寸步难行。政府对大学拥有的这些权力,是五六十年代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是适应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这种行政化的管理一直延续到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今天,虽然有所变革,但没有根本改变。
二是把大学分成不同的行政等级。近些年来,大学行政化又有了新的发展,即政府把大学分成不同的行政级别,提升了重点大学级别,拉开了大学级别的差距。以前,全国本科大学均属正局(厅)级,专科为副局(厅)级,但人们并不太介意这种等级。1999年以后,我国开始实施“985大学”建设工程,即创建一批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这是完全必要的,深得人心。嗣后,这批重点大学被升格为“副部级”,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多数舆论持不认可和反对态度。为什么要钦定一批副部级大学,据说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便于这些大学的校长、书记与地方政府的官员对话,如果大学级别低,地方政府的官员就不会接待;二是为了便于安排干部,有些在教育行政部门任职时间很长的司、局级干部,以及正局(厅)级的大学校长、书记,各方面表现都不错,但本单位又不能晋级,出路何在,上级领导常常为此而发愁。于是决定设置一批副部级大学,让那些有水平、有能力的老司、局(厅)级干部到副部级大学担任书记或校长,既是为了进一步“调动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作用”,也是一种“安慰和善待”。
三是高校成为行政机构。我国每所高校都隶属一个上级政府机构,其中有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部委属高校、地方省市级政府所属高校等。上级机关把高校当作下属行政机关,把高校划分为行政等级,赋予高校行政部门、行政干部较大的行政权力,导致行政权力取代学术权力。高校有了等级,各级干部也有了等级,待遇高低取决于等级的高低,如副部级干部的待遇要优于司、局(厅)干部,上级党政机关发放文件也是按单位级别、干部级别下达的,副部级单位收到的文件等级高,正局(厅)级、副局(厅)级单位收到的文件等级低,无等级的单位(民办高校)收不到文件。副部级干部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住房、用车等方面都较优越。作为高校主体的教授、副教授因无行政级别,则享受不到这些待遇,地位比行政干部低。这种行政化的等级差异在党政机关是理所当然,但延伸到大学,却加剧了大学行政化倾向,加深了行政和学术的矛盾。
高校内部行政化表现。一是高校内部按行政机构设置管理部门,官员很多,官气很重。难怪有人戏言:“校级干部一走廊,处级干部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大学本是教育机构、学术机构,应按教育规律、学术规律运行,但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学成了行政机构、官僚机构,等级森严。科长、处长俨然以官员身份出现在校内,对教师施于行政管理,按行政规则运作,机关干部把自己当作“官”,不是服务者,而是管理者、管人者。教授们要向他们请示汇报,时时还会被拒之门外。
二是学术管理行政化。高校的行政机关俨如政府机关一样,权力很大。“在大学里,一个科长就能决定大事,一个处长就握有大权,导致一些高校行政部门背离了为教师、学生服务的本意。”各院系的专业设置、调整,课程结构、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师职称评定,教师的招聘、流动,教师的考核、晋级等,即无论是学术事务还是行政亊务,统统由行政部门决定。教授们很少有发言权、决策权,把学术管理行政化。
三是党政不分,权力过于集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有些高校处理得很好,很协调、和谐。但也有不少高校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或党委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高校书记权力过大,或校长权力过大,像企业老板那样管学校,大事、小事都得由他们拍板、定笃。上级领导事事强调“一把手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制”,在有些学校却演变成事事由“一把手”说了算。“一把手”可以随意进人、随意用钱、随意批条子,导致权力过分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在强势一把手“绝对权威”面前,不仅广大教职工的权力没有发挥出来,而且有些职能部门也成了工具、摆设。
四是教授和教职工权力边缘化。高校的教授及广大教职工是学校主体,在行政化管理下,被边缘化了。由于校内处、科级干部是由学校党政机关和校领导任命的,因此导致下属干部必须听话、服从,工作中主要对校领导负责。人们常说的机关作风,就是指在管理中指手划脚,发号施令,不遵循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如有时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不理解、不尊重,对教师的考核、评价科学性不够,对教师管的多,热情服务少。多数高校虽然有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工会及教代会,但有的是形同虚设,并无实权,因为有权力很大的行政机关存在,而且这些委员会及工会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都是由党政主要领导兼任的,官气很浓。因此,教授及教职工权利被边缘化,处在一种“说不上话”的状态。
五是分配制度向机关倾斜。有些高校的行政部门直接掌管经济大权,包括创收权、分配权。因此,机关干部、行政领导获得的利益比一般干部、教师高得多,有些部门除了享受学校奖金外,还自发小奖金、补贴,名目繁多。学校内部甚至出现了“利益集团”。由于权力差距、利益分配差距很大,导致有些教师不安心教学、科研工作,一心想挤入行政机关谋取行政职务,因为“拥有行政职务,就意味着拥有相应的项目审批权,意味着能夠占有更多行政资源、学术资源。在高校里‘学而优则仕’已成为教授追求发展的一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