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高考考试大纲实施方案:数学科
2008年03月10日
来源:本网综合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数学科
一、“考试性质”与“考试要求”按2008年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
二、考试内容,理科与文科均按2008年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考试大纲》范围实施。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按以下规定实施。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全卷满分150分,考试限定用时为120分钟。
江西省使用“分卷”。“分卷”包括Ⅰ、Ⅱ两卷。Ⅰ卷为选择题;Ⅱ卷为非选择题。
试题分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选择题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计算过程或推证过程;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解答题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证过程。三种题型分数的百分比为:选择题占40%,填空题约占10%,解答题约占50%。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难度在0.7以上的试题为容易题,难度为0.4-0.7的试题为中等题,难度在0.4以下的试题为难题。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的分值之比约为3∶5∶2。
全卷共22题,满分150分,其中选择题12题,每题5分;填空题4题,每题4分;解答题6题,各题分值依次为12分、12分、12分、12分、12分、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