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2008年体育、艺术类报名规定

200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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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体育艺术类报名规定

    ■本报记者 徐光明

  记者从江西省高招办获悉,2008年高考报名在即,凡准备报考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先报考文史、理工类,再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种类。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专业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凡未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或参加专业考试不合格的文、理科考生,不能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江西省对领取准考证也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专业考试时领取;美术类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1月11日到设区市招考办指定的考点领取;音乐类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1月11日到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领取。对于没有办理身份证的考生,须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骑缝章的户籍证明领取准考证。

  另外,凡参加江西省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兼报专业报名考试费。凡报考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在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时,不需要缴纳兼报专业的报名考试费。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