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招办2007年拒绝单个考生查分
2007年05月28日
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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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6日获悉,2007年江西省高招办不接受单个考生申请查分,凡需要申请查分的考生,必须到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查分手续。
据了解,申请获得批准的考生只能核查答题是否有漏改,考分是否漏统和错统的情况。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核查范围。考生申请查分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考生凭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提出查分申请,缴纳查询费用,5元/科。如查核成绩有误,经省高招办、省高招委监察组审核更正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