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6年高考艺术、体育类录取分数线划定

2006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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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批复,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一、艺术类:

层  次

专  业

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含数学分)

本  科 美  术           323
音 乐 学           314
舞  蹈           266
音乐表演           339
戏剧表演            379
空  乘           380
独立学院 美  术 按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在取得三本以上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分逐分下降,录满为止。
音 乐 学
舞  蹈
音乐表演
戏剧表演
空  乘
专   科 美  术 在取得专科以上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专一院校的录取文化控制线为200分,专二院校的录取文化控制线为180分。
音 乐 学
舞  蹈
音乐表演
戏剧表演
空  乘

注:以上各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划线原则

1、本省艺术类在各专业合格证线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1.5划定。

2、外省艺术类本科(含独立学院)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200分(含数学)。

3、外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文化分数控制线:180分(含数学)。

一、体育类:

层  次

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本  科

295

专  科

269

注:

1、三本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统招分数线,如生源不足,按志愿、按文化成绩依次降分录取。

2、“三校生”体育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参照同层次文史、理工类分数线执行。

    特此公告。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