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考优惠政策调整 省级优秀学生不再加分
2005年05月11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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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江西“省级优秀学生”高考将不再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而去年高考,“省级优秀学生”还可以在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据了解,“省级优秀学生”是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万分之一比例评选产生的。
从2001年开始,“省级优秀学生”不仅具有保送资格,而且若参加高考还可以享受加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但从今年开始,江西省进一步严格了“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并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的保送资格和加分优惠政策。这主要是因为在具体评选过程中,各地对评选尺度掌握不一,容易受到不正之风的干扰。此次调整的出发点正是为了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根据规定,今年高考可以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包括: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或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高招委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等。
据悉,这些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将由省高招委确定,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