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意见

2005年04月25日 来源: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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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要求,我省2005年将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高校招生调整计划的使用管理,严格高校定向就业招生管理,严格独立学院招生管理,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加强招生宣传,全面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四位一体的咨询服务体系,从严治招、依法从招,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实施阳光工程的重点是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1、招生政策公开。

  在江西教育网、江西教育电视台和省高招办《高考天地》杂志、江西高招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我省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招生办法。各级招考办必须将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传达到高校和中学,再由中学传达到广大考生。各有关高校,省内招生的在《高考天地》杂志或江西高招信息网上,省外招生的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的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为实行招生政策公开,将高招政策、信息送达到中学和考生,省高招办继2004年开展“江西高招阳光行动”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后,2005年将使“高招阳光行动”更加完善和深入。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开通高考直通车”,组织高招政策专家和中学名师从4月开始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的18个宣讲点,与广大考生、家长和老师面对面交流,解读高招的新政策、新举措、新信息,指导考生复习迎考和科学合理地填报升学志愿,帮助家长与考生识别、防止招生中介的干扰和欺骗,零距离接受考生、家长的咨询。依托高考直通车,还将同时举办省内高校联合推介会,加强高校与中学、考生的沟通,展示省内高校的办学特色和成果,吸引考生报考就读省内高校,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储备人才。

  2、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

  在省高招办主办的《高考天地》杂志或江西高招信息网上公布在赣招生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我省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名单;经有关高等学校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名单;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名单及达到资格线的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在本校网站或江西教育网上公布本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测试合格以及艺术类专业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

  3、招生计划公开。

  通过《高考天地》杂志5月份合刊公布省内外各普通高校在赣招生计划;10月份合刊公布省内外各成人高校在赣招生计划。

  4、录取信息公开。

  我省将通过江西教育网、江西高招信息网以及各地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传递高招录取信息。适时公布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普通高考各类各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分专业计划缺额数;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高等学校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高校公布本校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分专业录取人数及录取平均分。在高招录取期间,省高招办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继续向新闻媒体实行“每日一次新闻通气会”、“每批一次新闻发布会”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快捷、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高招录取信息,并接受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同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高考录取榜,快速公布考生录取信息,方便考生查询,并通过信息公开,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5、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属高校必须及时公布招生咨询、举报和考生申诉的联系方式。

  要认真接待和处理考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和咨询,认真热情地回复、处理“江西教育网”厅长信箱中有关高招工作的群众来信、咨询或举报;高招录取时,在录取现场的外围设立“高招录取信访接待处”,建立“录取现场公务接待制度”,认真接待与招生工作有关的部门或单位,热情接待来访的考生或家长,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并为他们答疑解惑,提供信息查询。

  6、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及时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本地重大违纪事件及处理意见,以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管理

  1、严格高校招生调整计划的使用管理。

  根据高等学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在高等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并在同批次时间进行录取。

  2、严格高校定向就业招生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3、严格独立学院招生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及时研究独立学院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或问题,促进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

  4、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严格规范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管理,通过《高考天地》杂志或江西教育网、江西高招信息网等媒体公开特殊类型招生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并对入选考生进行公示。

  三、加强招生宣传,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1、成立专门的高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等渠道,以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切实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区)级招考机构和高等学校四位一体的咨询服务体系。

  4、优化考生志愿填报办法,实现考生利益最大化。

  (1)举办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大型现场咨询会和网上咨询会。

  (2)分两次集中填报志愿:6月10-16日,估分填报提前本科、一本、二本院校志愿;7月25-27日,在二本以上院校录取结束后填报三本、提前专科、一专、二专院校志愿。

  (3)每一批次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实行网上填报缺额院校志愿。在一本、二本、三本和一专、二专等每一批次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将缺额院校、专业的计划及时向考生公布,未录取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缺额院校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5、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考生办实事。

  各地各高校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务实、高效、为民。通过早作计划、精心安排、人员到位、责任细化等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一切为考生的利益着想,急考生之所急、想考生之所想,为考生办实事。

  四、依法治考,加强管理

  招生考试工作要狠抓三个落实:制度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考试管理除了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之外,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三项措施,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质量。

  1、实行县与县交叉监考。

  2、层层签订考试管理责任状。

  3、每场考试前随机抽签确定监考员。 

  五、印发致全省考生的一封公开信

  在高考前印发致全省考生的一封公开信,旨在全省考生中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公开信充分反映我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内容,并提醒广大考生防范招生中介诈骗。

  六、继续邀请考生家长代表巡视考试、评卷、统分和录取现场 

  为了认真贯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考生家长对高招工作的信任度,扩大社会对高招工作的认同度,加大社会和群众对高招工作的监督力度,2005年我省将发扬2004年的好做法,继续邀请部分考生家长代表巡视普通高考考试、评卷、统分和录取现场。 

  七、所有艺术类考生都必须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

  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院校招生行为,有效治理滥发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非法中介活动,我省规定2005年所有艺术类考生都必须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参加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同时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资格线,否则不能录取到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

  八、部分调整优惠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导向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优惠考生加分在规定幅度内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的规定,我省2005年对考生优惠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即对符合体育优惠条件的考生改为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改为加5分,并须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省级优秀学生不再享受免试保送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资格,也不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为了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普通高考评卷误差,全面提高评卷质量和评卷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利益,我省2005年普通高考在2004年语文和英语科目实行网上评卷的基础上,所有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由于评卷方式的变化,考试模式也随之变化,主客观题采用一张答题卡,分别用签字笔和铅笔答卷。为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让考生适应新的考试模式,同时,使高考评卷教师适应新的评卷模式,我省将于4月30日根据考生自愿原则,在全省范围举行一次文(理)综合科目的适应性训练测试,以便考生掌握新的答题方法。

  十、建立全省高校诚信办学信息公示制度

  1、省属高校必须在江西教育网上公示办学和招生有关信息。

  为了让广大考生能方便、及时地了解我省高校的真实办学情况和招生信息,引导考生作出正确的选择,2005年我省所有高校必须在省教育厅网站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上公示办学和招生有关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历史沿革,办学的特色、规模、层次、形式,地理位置和环境,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科研水平,招生就业情况,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年度招生计划,学校网址等。

  省教育厅将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江西教育网网址。

  2、各高职院校必须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立诚信办学公示牌。

  所有高职院校必须在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格的用不锈钢制作的诚信办学公示牌,公示学校全称、举办者名称、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专业设置、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资助政策、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群众监督。

  十一、严格执行《江西省高招工作人员七条禁令》,建立、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实施阳光工程的根本保障是招生系统的廉洁自律。我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始终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纪律,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在教育部“六不准”基础上制定的《江西省高招工作人员七条禁令》等各项纪律措施,加强招生考试系统防腐拒腐的能力。要对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实行广泛、有效的监督,通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录取环节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完善招生考试监督体系。

  十二、从严治招,加大力度,重点解决当前招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5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我省将针对社会或高校中存在的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中介诈骗三大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省属各高校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地区、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三项重点治理”放在突出位置,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联合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举报查处力度,务求重点解决当前高校招生中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