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艺术、体育专业类考生高考七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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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2008届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其中文化考试包括语数外3门统考和7门学业水平测试。
与普通类考生不同的是,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加试语文、数学附加题。其参加划线、投档时所涉及的文化分,均是指特征分(即语数外3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
第一步: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7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为“必修”;如兼报普通类,其学业水平测试的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5门必修2门选修)。
考生如报考7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2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7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如报考5门必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2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第二步: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院校校考两大类。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从2007年12月9日开始,满分410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07年12月16日进行,满分300分。院校校考从2008年1月底开始至3月20日结束。
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对于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如院校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先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才能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除外)。
体育类专业实行省统考,考试时间从2008年4月19日开始。
2008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仍以原始分计算,不换算等级。
第三步:关注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将对考生在总体上提出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其表述形式如必测为6C,或必测为4C2D等等,科目与等级不一一对应。
第四步:高考结束后看划线情况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试院将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根据不同录取批次的招生计划总数,放宽一定的比例,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分(特征分)和专业分,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这将决定考生能够填报哪个批次的志愿。
第五步:看准条件填报志愿
体育类院校(专业)和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
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也就是录取时采取志愿优先,而不是成绩优先。在填报这类院校时,每批只能填报一所院校。
考生在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时,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的等级要求。
考生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必修科目测试达到院校规定等级要求即可报考该院校及相关专业。
第六步:考生凭成绩参加投档
艺术、体育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体育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美术类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对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外的其它专业校考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的文化分排序,分男女,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在艺术类专业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在体育类专业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分数之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七步:部分体艺生进入普通类录取程序
各批次艺术、体育类志愿录取之后,未被录取的艺术、体育兼报普通类考生,符合条件者仍可参加所兼报的相关批次普通类高校志愿的投档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