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体育专业招生办法 专业考试要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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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已经出台。根据办法,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据了解,符合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考体育专业。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由全国文化统考和体育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体育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和徐州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考生于2007年4月5-6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江苏省2007年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到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确认专业统考的专项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考生须在2007年4月20-21日到规定考点高校报到、面试。考试从2007年4月22日起开始。
根据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1)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2)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坐位体前屈、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坐位体前屈分值为5分,其余三项每项分值为25分。(3)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等八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八个项目中自主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铅球、三级跳远、跳高、跳远、标枪、铁饼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该科目分值为20分。
据了解,体育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的计算方法与普通类相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男、女生(女生录取数占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省最低控制分数线。2007年江苏省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提前公办(本科)、体育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体育高职(专科)。
体育类专业各录取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在各批体育类高考志愿录取之后,未被录取的体育类考生,符合条件者仍可参加所兼报的普通类相关批次高考志愿的投档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