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科名师解读2007年高考说明新变化(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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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考《考试说明》将正式向全省考生发放。对照2006年《考试说明》,2007年《考试说明》中不少学科均出现了一些新变化,而《高考说明》作为高考命题的直接依据,其中的任何一点变化,都可能透露命题的新方向,从而影响到考生复习策略的相应调整。记者昨天约请了南京各名校的名师,就《考试说明》中出现的变化予以分析和解读,同时根据变化对当前复习思路给予指引,并就往年阅卷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对考生加以提醒。
化学:用科学眼光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理解化学科学
2,形成信息素养
3,学会实验研究,了解并初步实践化学实验研究的一般过程,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等。
4,解决化学问题,如能将与化学相关的实际问题分解,通过应用相关知识,采用分析、综合等方法,解决生活实际和科研中的简单化学问题。
试卷结构
考试时间与分值: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题型与分值比例:1,选择题,约占40%;2,非选择题,约占60%。
内容比例: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约35%;元素及其化合物,约15%;有机化学基础,约15%;化学实验,约20%;化学计算,约15%。
名师分析
南京金陵中学化学教研组组长江敏老师指出,今年的考试说明让同学们从偏、难、刁、专的问题中“跳出来”,这主要体现在考纲对全国考纲的部分考点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共有10处,与去年相同没有变化。其中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8处:化学用语中原子结构示意图只要求1~20号元素;不要求书写复杂的电极反应式;混合气体的相对密度、平均相对分子质量的计算、非标准状况下气体体积的相关计算不做要求;胶体电泳的性质、分子内氢键及相关性质不要求掌握;晶体内部空隙的识别、与晶胞的边长等晶体结构参数相关的计算、两种或两种以上条件同时改变对化学平衡的影响不作要求。元素化合物中一处:除水、氨、甲烷外,只要求根据递变规律了解其他非金属元素的简单气态氢化物的性质。有机中一处:烷烃的命名限于5个碳原子以内。
复习提示
关注基础是每一个高三学生在最后冲刺阶段要注意的问题,但说得容易做到难!建议同学们对所学知识进行盘点,将知识点一个个记录下来,从中发现自己在基础知识上的不足之处,在查漏补缺的过程中既要关注复杂的反应过程和反应原理,更要关注容易被忽略的基本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