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7年高考借考政策确定 美术专业统考有调整
2006年10月23日
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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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就明年高考考生借考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公布了明年普高招生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内容的调整方案。
据规定,江苏省考生均不得在考试科目设置形式与我省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必须回本省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外省考生若要求在江苏借考,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设置形式须与江苏一致,并持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才能在有关区、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
凡江苏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学籍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但考生的综合考试与高考统考必须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跨省辖市借考的,考生本人须持户籍证明,往届生还须持2005年度或者2006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向原户籍地市、县招办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省内跨市借考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再到报名地市、县招办申请报名,经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借考地的考生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省内跨市借考的考生,借考手续须在2006年11月6日前办理完毕。
从2007年起,江苏省将调整普通高考美术专业统考内容。具体做法是:美术专业考试仍为素描和色彩两门,其中素描考试内容由原来的“半身人物(含手)写生”调整为“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色彩考试内容不变,仍为“静物默写”。答卷均为4开画纸。美术专业考试总分由原来的400分调整为300分,其中素描和色彩各为150分;考试时间不变,仍各为3小时。
据规定,江苏省考生均不得在考试科目设置形式与我省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必须回本省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外省考生若要求在江苏借考,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设置形式须与江苏一致,并持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才能在有关区、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
凡江苏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学籍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但考生的综合考试与高考统考必须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跨省辖市借考的,考生本人须持户籍证明,往届生还须持2005年度或者2006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向原户籍地市、县招办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省内跨市借考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再到报名地市、县招办申请报名,经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借考地的考生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省内跨市借考的考生,借考手续须在2006年11月6日前办理完毕。
从2007年起,江苏省将调整普通高考美术专业统考内容。具体做法是:美术专业考试仍为素描和色彩两门,其中素描考试内容由原来的“半身人物(含手)写生”调整为“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色彩考试内容不变,仍为“静物默写”。答卷均为4开画纸。美术专业考试总分由原来的400分调整为300分,其中素描和色彩各为150分;考试时间不变,仍各为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