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6年录取优惠奖励政策
2006年04月20日
来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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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中学推荐、填写我校《2006年高考优秀学生推荐表》的考生,本一第一志愿(江苏平行院校A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良好的考生,不退档。
二、高考单科成绩省排名前5%的单科优秀考生,江苏省本一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总分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的,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进行专业投档;专业服从调剂,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良好的考生,不退档。
三、对于平行志愿进档的江苏省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水平测试达到优秀等级,在考生高考总分基础上加30分后进行专业投档;艺术专业水平测试达到合格等级,在考生高考总分基础上加20分后进行专业投档。平行志愿进档,专业服从调剂,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良好的考生,不退档。
四、设置奖金总额约100万的校长奖学金,奖励本一第一志愿(其中江苏平行院校A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设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个等级,各等级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如下:
特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11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30分计),奖励金额24000元(分四年发放);
一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10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20分计),奖励金额18000元(分四年发放);
二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9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10分计),奖励金额10000元(分四年发放);
三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8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00分计),奖励金额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7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90分计),奖励金额2000元(一次性发放)。
五、设置奖金总额约10万的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各省本一第一志愿(其中江苏平行院校A志愿)报考我校的成绩优秀考生,设有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如有跨比例同分考生,以最高奖项为准,奖金不平分。该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不兼得,以最高奖项为准。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如下:
特等:我校录取的江苏省排名(江苏省排名指在我校录取的江苏省考生中的排名,以下同)第一的A志愿考生,奖励10000元;
一等:我校录取的江苏省排名前1%(含1%)的A志愿考生,每人奖励2000元;
二等:我校录取的江苏省排名1%之后,3%之前(含3%)A志愿考生;外省高考总分在各省被我校第一志愿录取学生中排名第一的新生,每人奖励1000元,如有同分考生,同等奖励。
二、高考单科成绩省排名前5%的单科优秀考生,江苏省本一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总分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的,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进行专业投档;专业服从调剂,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良好的考生,不退档。
三、对于平行志愿进档的江苏省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水平测试达到优秀等级,在考生高考总分基础上加30分后进行专业投档;艺术专业水平测试达到合格等级,在考生高考总分基础上加20分后进行专业投档。平行志愿进档,专业服从调剂,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良好的考生,不退档。
四、设置奖金总额约100万的校长奖学金,奖励本一第一志愿(其中江苏平行院校A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设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个等级,各等级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如下:
特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11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30分计),奖励金额24000元(分四年发放);
一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10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20分计),奖励金额18000元(分四年发放);
二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9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10分计),奖励金额10000元(分四年发放);
三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8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100分计),奖励金额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等: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重点线原始分70分(如实行标准分,则按90分计),奖励金额2000元(一次性发放)。
五、设置奖金总额约10万的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各省本一第一志愿(其中江苏平行院校A志愿)报考我校的成绩优秀考生,设有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如有跨比例同分考生,以最高奖项为准,奖金不平分。该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不兼得,以最高奖项为准。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奖励金额如下:
特等:我校录取的江苏省排名(江苏省排名指在我校录取的江苏省考生中的排名,以下同)第一的A志愿考生,奖励10000元;
一等:我校录取的江苏省排名前1%(含1%)的A志愿考生,每人奖励2000元;
二等:我校录取的江苏省排名1%之后,3%之前(含3%)A志愿考生;外省高考总分在各省被我校第一志愿录取学生中排名第一的新生,每人奖励1000元,如有同分考生,同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