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办主任详释专科录取规则

2005年08月12日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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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0日起,专科阶段的录取工作正式展开。江苏省招办主任丁金陵昨天对专科批次的录取规则及日程安排进行了详细介绍。专一最大降分幅度不超30分

  第一批高职(专科)的录取仍然实行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加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政策,具体操作规程与普通类三个本科批次相同,即按照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含服从)、降分录取三个步骤依次进行。所不同的是,专科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5所院校,给考生提供了更大的选择范围。专科批次录取中,如部分高校在同批省控线上生源不足,经省招委批准可适当顺延降分录取,其中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最大降分幅度不得超过30分,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的降分不得低于填报志愿资格线,即310分。

  降分录取如何操作,是众多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对此,丁金陵介绍,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完毕后,生源不足的院校再进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但填报该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的分数必须在省控线上。如果院校生源依然不足,再对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的考生依次扫描投档,直至该校计划满额。

  专二不设征求平行志愿

  第一批高职(专科)的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工作将在8月13日进行,专一批次的录取预计于14日结束。第二批高职(专科)将于15日开始平行志愿的录取,今年专二批次不设置征求平行志愿,而是在专二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生源不足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录。整个第二阶段现场录取工作将于8月18日结束。通讯员沈昭快报记者谢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