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对口单招补录 院校不得接受考生报名

2005年08月04日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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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江苏省招办就今年对口单招补录再次发出通知,重申院校不得直接接受考生报名。这是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招办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介绍,200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补录资格线为:公办专科280分,民办专科250分。第一阶段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补录。有资格参加补录的考生,各学校都必须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自愿参加第二阶段补录,都必须到毕业学校填写补录报名表,不得代为填写。达到公办专科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所有专科院校(含民办专科)或选择只报考公办专科;达到民办专科补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只可选择报考民办专科。凡补录考生填写的报名表由学校保存。

  省招办特别指出,第二阶段补录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统一由各市教育局负责,招生院校不直接接受考生补报名。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和对口单招信誉,规范招生管理,招生院校一律不得擅自组织考生报名、收费,省招办将严格按照规定投档。省招办将从8月18日起安排专人值班。第二阶段专科补录工作将于9月4日前结束,届时将通知有关院校到省招办办理补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