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高校收费定规矩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005年07月14日 来源:扬子晚报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从今年新学期开始,高校新生体检只允许收费20元,军训服装、代办教材等必须公开招标,公寓物品不得强制统一要求。昨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高等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我省高校收费定下规矩。

考试不及格可免费补考一次

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生按当年所选课程的学分及每个学分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校要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可按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试行学年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可以参照执行。

教材代办需要招标

今年高校学生教材原则上仍由学校统一代办。学校统一代办的仅限于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教材。学校为学生代办教材必须遵循不营利的原则。要通过公开招标尽量降低教材价格。学校使用自编教材的,其费用按实际成本确定。

新生体检只收20元

学校按规定对入学新生组织体格检查的,可收取体检费。新生体检项目为:内科、外科、肝功能(ALT)、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和胸部X光透视。具体收费标准可参照《江苏省相关行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每生不超过20元。高校可根据需要增加结核菌素试验检查,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核定。毕业生就业前需体检的,由学生自行体检并交纳体检费,学校不统一组织。

军训服装公开招标

国家为强化学生国防意识,由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军训的,可统一为学生代办军训服装。但学校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军训服装,具体收费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采购价格制定。

公寓用品不得统配

学校为学生提供公寓用品等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为方便学生和学校管理,各高校可在寄发学生录取通知书时,注明可以为新生代为办理的公寓用品的项目与价格,供学生自行选择,不得强制要求统一配备。各学校要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寓用品,确保公寓用品质量,并按实际采购成本收取费用,不得营利。

高校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之外使用学校计算机的,学校可收取上机费,具体标准为每小时1元。

学生证不收工本费

各高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生证、校徽、图书证、毕业证书等各类证卡工本费。学生丢失上述证、卡,学校可按不超过成本两倍的标准收取补办费用。

各高等学校所有代办性收费必须严格遵循必要性原则,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高等学校收取的所有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减收或免收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