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分政策考生名单公示 见义勇为不加分

2005年06月13日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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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招办昨天发布了江苏省2005年高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考生名单公示的消息。这份名单是在今年我省大幅度调整照顾加分政策背景下出笼的,因此格外引人瞩目。记者注意到,2400多人的大名单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因“见义勇为”而享受加分的考生并未出现;“省十佳青年学生”则被允许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昨天晚上和今天上午,省教育厅和南京高校招生部门有关人士对此做出了解释。今年7类考生可享照顾加分我省确定,共有7类考生可以享受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公示名单中,科技发明、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占大头。此外,有18名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三等功者,也享受加10分投档的照顾。而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的“个别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者”,也就是常说的“见义勇为”考生并未出现。

  南京理工大学招办主任王虎说,我省确定对这类“见义勇为”考生加分照顾,更多是从弘扬社会优良风气的导向上考虑的,今年没有一名考生享受这个政策是正常的。这里有这样几个因素:第一,考生的“突出事迹”认定有难度;第二,鼓励考生为加分而有意识见义勇为不合适,违背尊重生命的法则;第三,高中生课程紧张,跟社会接触机会较少,“见义勇为”绝对是“小概率事件”。记者了解到,除2003年南京大学用该政策录取过1名福建考生外,我省高校至今再无这样的例子。“省十佳青年学生”也享受“优录”根据省招办今年确定的“优录政策”,只有“省级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两条。公示名单中也有两类共7名考生享受优录政策,一类是5名退出部队现役者,另一类是两名“省十佳青年学生”,此前并不在“优录政策”的行列;省级优秀学生则未出现。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解释说,为了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今年我省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第一条“优录政策”等于作废。“省十佳青年学生”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评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仅两名,经考察确实非常优秀,作为享受“优录政策”对象,招生高校和社会也能接受和理解。“省级三好”高校照样“优录”今年我省的“优录政策”中,取消了“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享受“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规定。今年我省评选出的“省三好”、“省优干”中,高中生超过了1500人,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要少于这个数字。省教育厅和南京高校招办有关人士表示,尽管如此,对这部分学生高校还是认可的。南航招办人士表示,这些学生总体素质应该是过硬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还是会优先录取的。南理工招办有关人士也表示,不少高校会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范围,南理工就规定,凡是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就享受该校的优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