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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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有关情况通报
一、我省今年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情况:
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和考生高考成绩的实际情况,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1、文史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重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0分;
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0分;
本科第三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0分。
2、理工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重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0分;
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0分;
本科第三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70分。
3、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体育类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0分;第三批本科(民办、独立学院)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30分。
理科体育类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93分;第三批本科(民办、独立学院)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73分。
4、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批准的31所本科艺术类院校,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其他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录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文科艺术类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8分;
文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0分;
文科艺术类普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86分;
文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2分;
理科艺术类普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8分;
理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22分;
理科艺术类普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8分;
理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44分;
5、军事院校及国防定向生、公安、司法院校(专业)体检线
提前批录取的重点军事院校和重点高校(含国防定向生)执行重点控制分数线;提前批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的国防定向生执行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军事院校指挥专业生源不足时,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参加军检。
公安类专科学校按国家规定1:5的比例提供生源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6、专科录取分数线
由于实行分两次填报志愿、两段录取,专科批次和民办专科批次在8月3日至6日填报志愿。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和第二段录取的考生为第一段没有被录取的落选考生。因此,普通专科、独立学院和民办专科以及体育类专科,待填报志愿后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军事、武警、公安院校和司法院校提前批录取专业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安排
1、军事院校、国防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6月28日-7月1日
地点: 长春市国防教育基地(在火车站乘361路公共汽车至东方广场、即彩虹广场,有接站车)。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公安、武警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1)报考公安现役部队院校(武警学院、公安海警专科学校)的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28日-29日
(2)报考部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30日-7月3日
(3)报考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以上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3、司法院校提前批录取专业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28日-30日
地点:吉林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长春市景阳大路36号)
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各招生学校在本校通过网上进行阅档、退档、录取。省招生办录取场地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录取工作人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录取场地。对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省招生办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一)、第一段(本科层次及艺术类本、专科)
1、提前批: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有军事、公安、武警院校;西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等院校的公安类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教育部直属的高等师范院校;招收国防定向生的学校和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本、专科院校及专业;在我省有明确招生计划的艺术类院校的本科。7月7日-10日录取。
2、第一批: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有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学校、吉林省属师范院校和列入本批次的部分一般普通高校;民办和独立学院艺术类的本科;体育类重点学校。7月12日-16日录取。
3、第二批: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是一般本科高校和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专科层次学校高职(民办、独立学院专科)。7月18日-23日录取。
4、第三批: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是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7月24日-25日录取。
(二)、第二段(本科未完成计划、普通专科及民办、独立学院专科)
8月3日-6日组织落选考生填报未完成计划本科及专科层次志愿。
1、本科批:8月10日-12日录取。
2、普通专科(高职)批:8月14日-17日录取。
3、民办和独立学院专科批:8月19日—20日录取。
(三)、职业对口招生录取
1、职业对口招生本科批:7月7日—7月10日录取。
2、职业对口招生专科批:7月12日—7月16日录取。
四、录取体制
普通高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的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五、关于考生查询高考分数及录取结果的有关问题
为进一步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省招生办通过吉林省通信和吉林省移动系统的声讯和网络可使考生及时查询到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也允许对分数有疑义的考生进行有组织的查分。
1、吉林省通信系统查询
声讯:高考成绩查询为 16897766
录取结果查询为 16897866
网址:吉林信息港 www.jl.cninfo.net
2、吉林省移动系统查询
声讯:高考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均拨打 1258168
短信:将考生号发送到 05168
3、吉林教育电视台网站查询
网址:www.jletv.cn
4、考生查分程序
考生在接到高考成绩单后,如果对分数有疑义的, 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交到考生所在中学,由中学汇总后交到县(市、区)招生办,由县(市、区)招生办按规定的时间统一到省招生办查分。省招生办一律不接待考生本人及家长个人查分。具体查分时间为:6月27日—6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