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2008年09月17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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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总体情况如何?与去年相比有什么新变化? 

  答: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9日开始,到8月18日结束。全省共计录取新生321023人,录取率为60%,其中本科录取率为26.6%。已录新生中本科142016人,专科179007人;文科类134143 人(含文科艺术27119人、文科体育1421人),理科类168406人(含理科艺术3572人、理科体育2829人),职高类18474人。此外,全国普通高校在湘特殊类型招生录取2265人,其中保送生147人,盲聋哑单招24人,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单招580人,职教师职单招11人,小语种单招110人,少年班1人,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1392人。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最大的变化是取消指名录取,严格实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省属院校招生计划一次性安排到位等政策,更加有效地促进了公平公正。总体上看,今年的录取形势较好,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高校对湖南生源更加满意,录取率比往年有所提高。在湘招生院校各批次一志愿投档线普遍提升,尤其是省属本科院校大多高出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录取率比去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这是自2006年国家适度控制招生规模以来,我省录取率首度回升到60%。二是考生流向更加合理,直接志愿满足率保持较高水平。平行志愿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600分以上文理科在库考生仅剩7人。全省各批次通过征求志愿共录取考生45946人,占录取总数的14.3 %。全省考生直接志愿满足率保持在99 %以上。三是录取管理更加严格,各类招生平稳有序。除自主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以及飞行员招生等特殊类型外,其他均严格按志愿、考生成绩等排序出档,即使是外省院校追加的机动计划,也不例外。 

  问: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调整对录取工作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什么新情况,是如何应对的?

  答:影响主要是积极的。今年省里对高校招生政策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实行“不点录”、“不降分录取”等一系列严格的政策,不留任何操作空间,较好地维护了招生秩序,最大限度地遏制了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和非法行为。新政策的执行促进了考生更加公平、合理地流向,提高了招生公信度。 

  当然,这些政策落实到操作层面遇到的情况十分复杂,像艺术类招生落实“不点录”政策使录取模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我们重新开发了程序,通过大量过细的工作,确保了艺术类招生的平稳顺利。尤其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上对政策的执行存有一些疑惑和担心,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考生上了最低控制线未能录取,对“学校同意接收,但省招办不抛挡”感到不解;二是有人担心取消“点录”后,是否影响外省院校机动计划在我省的投放;三是担心政策能否执行到位、坚持到底,专科补录时是否会有所松动。 

  对于这些疑虑,我们已经在前段录取中以实际工作作了回答,那就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始终坚持严格执行政策,不“点录”,不开任何口子,在后段高职专科补录中还将继续坚持下去。至于新政策执行对外省院校在我省的录取是否有影响的问题,这里作一点说明,从录取结果来看,仅本科录取人数就比去年增加了1.3万人,本科录取率比去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本科一批在我省共追加了招生计划1563名。应该说,严格执行新政策,保持良好的招生秩序,增强了湖南生源在全国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问:近几年来我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采取了哪些举措,效果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

  答:我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近年来,我们围绕保障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竞争权作了一些努力,取得的效果是比较好的。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将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通过媒体及其他渠道全方位公开,并为考生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考生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电话、短信等随时随地可以得到相关信息,特别是为考生直接提供的录取状态信息每天更新三次,省、市、县、有关中学四级网络系统每隔1小时更新一次,以便基层工作人员及时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二是连续六年来推行平行志愿和多次征求志愿,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减少志愿填报风险,受到了考生、高校和社会的欢迎,考生只要认真填好志愿,一般都能相对理想地实现自己的愿望。三是针对一些不良现象和谣传,及时通过媒体发出预警,澄清事实,揭穿不法分子惯用的伎俩,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尽管这样,每年仍有不少考生由于不了解招生政策或对信息掌握不够而丧失录取机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过细地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对招生政策和平行志愿的填报,要组织力量到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力争让每一位老师、每一位考生及家长真正弄明白,切实为考生顺利就学提供有效帮助。 

  问:考生被录取后能否退档或改录其他学校?这方面有何政策规定?

  答:根据我省招生政策规定:考生的志愿一经本人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准改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两不改”的铁规定,近几年在维护招生公平性和严肃性上起到重要作用,确保了正常的招生秩序。 

  按照“两不改”规定,在操作程序上无法将已录取考生“退档”或“改录”。考生一旦被自己所填报(包括服从志愿)的学校正式录取,就无法办理退档手续,因未报到被学校办理删除手续的考生,其档案也不能恢复到“自由可投”状态,所以也不能参加高职专科的补录,也就是说考生被正式录取的机会只有一次。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要慎重。考生填报了学校的志愿,就相当于和学校签订了合约,具有法律效力。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和信息,切不可因一时疏忽或受到误导作出不当选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每次填报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和补录志愿)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的中学或当地招办签字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还有些什么值得注意的事项? 

  答: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我们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一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认真鉴别其真伪,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渠道(1、网络查询:www.hneeb.cn;2、声讯查询:16885188或16885118;3、短信查询:移动用户发送“LQZT#”加考生号后10位至1062899266查询;联通用户发送“GKLQDT#”加考生号后10位至1062899266查询)和当地招生部门核实本人录取结果的真实性,不要把高校招收的自考、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班的录取通知书当成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二是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的学校报到。一些考生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录到满意的学校或专业,由此产生复读的念头。尽管放弃就读对明年参加高考没有影响,但我们建议考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家长和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理性作出判断和选择。三是高职专科上线未录考生还有机会参加补录。今年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本科层次不安排补录,考虑到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新生的到校率问题,我省将于9月下旬组织高职专科层次补录。参加高职专科层次补录的考生要在9月22日通过网上填报补录志愿。今年的高职专科仍将实行“不点录”等政策,按补录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所以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要相信找关系“点录”、“花钱买指标”、“补录到本科院校”等谎言,以免上当受骗,蒙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