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8年艺术类高考各科考试大纲发布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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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8年开始,普高美术考试科目中的设计基础将改为速写。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我省新修订的艺术类高考(Q吧)考纲,该考纲包括音乐、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各大纲于2008年起施行。
    
    再过不久,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将陆续拉开帷幕,考生可依纲备考。
    
    美术:速写取代设计基础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素描、色彩满分各120分,速写满分60分,总分300分。从2008年开始,速写将取代以往的设计基础。从分值来说,以往设计基础为100分。
    
    Ⅰ.素描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对素描科目考试的备考,考生应加强造型基本功训练,理性地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性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应具有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和普通素描纸材料表现对象的技能、技巧。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应加强艺用人体解剖、绘画透视、造型基础等相关专业技法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的表达方式,提高素描的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Ⅱ.色彩
    
    考生应在正确理解描绘对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运用色彩语言表现对象,如对色彩纯度、明暗、冷暖等方面的分析、归纳以及对整体色调的把握等。应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工具材料的性能、特点和表现技巧,做到能较熟练地表现对象。色彩训练应以写实的表现方法为主,不主张使用抽象画法。除应提高写生能力以外,还应加强默写能力的训练。应加强有关色彩基础的技法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从色彩画的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Ⅲ.速写
    
    速写科目的考试,旨在通过写生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学生在短时间内对人物形体结构、动态规律、比例、透视、人与周边环境关系等方面的观察理解能力和综合表现能力。考试内容(选取其中一门)人物姿态(坐姿、站姿、蹲姿)或人物姿态的组合(二人以上人物动态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的组合(限日常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应加强人物速写的训练,科学地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人物形态变化规律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性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应具有熟练运用铅笔、炭笔工具和普通素描纸材料表现对象的技能、技巧。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考生除应加强单个人物动态速写训练外,还应注重对人物所处的环境中诸因素(人物与人物的组合、人物与景物的组合)的观察、理解和表现,以加强对生活知识的积累和感悟。应加强艺用人体解剖、绘画透视、人物形态变化规律等专业技法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研习经典的速写作品范例,提高速写的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音乐专业考试内容分5门
    
    考试科目为主科、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副科等5门。主科大纲按以往执行。
    
    Ⅰ.音乐基础理论
    
    题型与分值为单项选择题(4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答案),约占10%。多项选择题(4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符合题意的答案),约占10%。填空题,约占10%。写作题,约占50%。分析题,约占20%。
    
    Ⅱ.练耳
    
    考试范围为单音或音组听辨、听写,和声音程听辨、听写,和弦听辨、听写,节奏听辨、听写,旋律听辨、听写。
    
    Ⅲ.视唱
    
    考试要求为单独视唱,不给预习时间。演唱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该条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挥拍或击拍形式均可,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调。一个升号或一个降号调的视唱,首调或固定唱名法由考生自定,在计分上没有区别。简谱视唱的分值占40%,两条五线谱视唱的分值各占30%。
    
    Ⅳ.理论作曲
    
    和声占主科成绩的35%,作曲占主科成绩的45%,钢琴占主科成绩的20%。
    
    播音主持:注重气质与上镜效果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满分300分,其中笔试满分50分,面试满分250分。
    
    笔试内容为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面试包括①科目一: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80分);②科目二:语言能力与主持能力(140分)、朗读自备材料(诗歌、散文、寓言等,2分钟)、播发指定稿件(2分钟)、抽题回答问题或即兴主持节目(3分钟);③科目三:个人才艺展示(30分)。
    
    编导:影视作品分析是笔试大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术科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满分300分,其中笔试满分160分,面试满分140分。
    
    其中笔试分为①科目一: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综合知识30分,命题写作50分,共80分);②科目二:影视作品分析(80分)。面试分为①科目一:命题演讲、命题讲故事或根据材料编故事(70分);②科目二:回答考官提问(30分);③科目三:自我介绍(10分);④科目四: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曲艺等,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