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办详解艺术今年高考招录新规

2007年11月13日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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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省招办昨公布的《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生须知》,详细介绍了明年艺术类高考招录政策。

  考试篇

  联考科目没有变化

  美术联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总分250分。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

  省内二本以下院校不得组织美术校考

  外省艺术本科(二)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相应本科层次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专业合格考生;也可以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省内艺术本科(二)美术类专业、艺术本科(三)美术类本科专业、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专业(不含36所自主招生院校),均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联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校考

  我省统一划定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联考合格,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联考合格证。

  只有联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本校在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校考讲究梯度留心文化课限定

  考生要有针对性地分散选择自行组织校考的院校,不要全部集中选择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分散考虑每个录取批次的院校,便于给自己多增加一些录取机会;

  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校考前,要了解不同的院校或不同的专业,在录取时对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的不同要求,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报考。

  录取篇

  36所自主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文化线

  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专科)。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当年生源情况,全省统一划定艺术类各批次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36所自主招生院校、省招委批准的省属高校自主招生的艺术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美术类专科录取均使用联考成绩

  省内外所有院校(不包括36所自主招生院校),招收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联考成绩,学校不再自行组织校考,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未参加非美术类高职(专科)联考,或联考成绩未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的录取。

  对我省联考未涉及专业,除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外,高校自行组织校考。如音乐类、播音主持等本科专业,我省没有组织联考,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只要校考合格、高考成绩上线,就有资格参加录取。

  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跨校打通用

  有些院校对我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组织了校考,有些院校在联考的基础上组织了校考,这些院校都可以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录取时,这些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间打通使用;院校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不能录取联考合格,但没有本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有些院校对我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不进行校考,经省招办同意后,这些高校可认可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的合格生源,录取时,被指定认可高校的合格生源,视同本校专业合格生源。考生填报志愿时,可查阅招生计划,了解这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