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问答(一)

2006年05月09日 来源:湖北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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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生政策规定

  1.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哪些主要政策保持不变?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坚持以下政策:⑴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三不政策,即凡被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后换录到其他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⑵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⑶高校招生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考生志愿是省招办投档的依据,考生没有按省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格式和要求填报志愿的,不能参与录取。⑷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和管理,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考生应慎重选择填报每一批次的每一个志愿,不要随意填报自己不熟悉或不愿意就读的高校,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志愿的机会,不要委托他人填报志愿,不要将希望寄托在换录和补录上。

  2.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含义是什么?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新生工作。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必须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3. 高校招生章程有哪些主要内容?

  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湖北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有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院校,要说明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和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4. 什么是录取批次?我省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在我省招生的高校有1700多所,为方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录取,增加考生录取机会,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院校划分成不同的批次分期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考生上一批次如果不能录取,下一批次仍有机会。一般来说,批次越多,考生录取机会越多。

  我省今年的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一)、第三批本科(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另外,艺术专业分四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艺术高职高专。

  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其中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第二批本科(一)为办在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二)为办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一般本科院校和新组建的本科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三批本科(一)和第三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一)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含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第三批本科(二)为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

  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三批本科(二)之后、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高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二)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5. 我省录取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录取工作从7月12日开始,8月28日结束。

  7月12日-14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7月12日-19日录取:体育本科专业。

  7月15日-22日录取:艺术本科(二)。

  7月23日-31日录取:艺术本科(三)。

  7月15日-20日录取:第一批本科。

7月21日—26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一),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

7月27日—31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二)。

  8月1日-6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一)。

  8月7日-10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二)。

  8月11日-13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体育高职高专。

    8月7日-11日录取:艺术高职高专。

    8月14日-19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20日-28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6. 什么是高考总分和特征成绩?录取时如何使用?

  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各科成绩的总和。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例如某一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10分,其特征成绩为580分;某一汉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特征成绩仍为570分。省招办投档使用考生特征成绩。录取时,有的院校使用高考总分,有的院校使用特征成绩,院校录取采用哪种成绩,可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

  7. 什么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批次线)?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虑了哪些因素?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全省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录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各批次、各科类的批次线都不同,科类一般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史类和理工类又分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批次线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院校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只有高考特征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投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今年我省第一至四批院校志愿在公布高考成绩和批次线以后填报,批次线可更好地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比如某考生的特征成绩达到了第一批院校的批次线,就可以填报第一批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

  划分批次线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些因素:(1)各批次院校在鄂招生计划数;(2)全体考生高考成绩总体水平和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3)按统计学规律确定的划线系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要大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综合以上因素,经过计算机程序测算出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批准后执行。

  8. 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简称校线或调档线)?估计院校调档分数线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院校调档分数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省招办在投档过程中,将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自然形成校线。通常情况下,校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校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特征成绩是否达到了校线。

  例如第一批某高校理工类计划10人,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8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需投档12份(10×1.2),计算机将这80人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12位考生的特征成绩即为该校本批次理工类的校线。高校审阅,择优录取其中10人,将不予录取的2人档案注明退档理由,退回省招办,参与后续志愿录取。

  正确估计招生院校的校线水平,对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录取机会具有根本性作用,是填报志愿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由于各院校的校线在投档前谁也无法事先知晓,人们选报志愿时,只能根据掌握的有关情况和历年招生资料,作个大致的估计。通常用粗估方法预测校线,主要是通过比较某院校往年在本省的校线、录取线资料和一定的规律,进行类推预测。近几年,有些学校在我省的校线比较平稳,有些学校的校线起伏较大,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这些变化。

  9. 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高校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被该批次院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特征成绩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院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院校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院校的校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院校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院校录取了。(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5)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的校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10. 招生录取期间高校增加计划(也称调整计划)如何使用?

  在招生录取期间,高校根据部分省、市生源情况,增加一部分招生计划,也称调整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计划的使用,必须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严格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省招办根据高等学校增加计划数及使用的有关要求,在高等学校所在批次线上按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严禁高等学校利用增加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

  11. 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12. 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4)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3.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何时办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填写省招办统一制定的优录表,优录证明材料报审时一律要出示规定的相关原始证件,复印件无效。加分投档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省招办终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市(州)招办终审。

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需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

  (1)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以及考生的家庭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归侨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3)华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与华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考生的侨眷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4)归侨子女:归侨证,证明考生与归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5)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侨眷高知是指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华侨身份证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生父亲或母亲的侨眷证,华侨与侨眷之间的关系证明,考生父亲或母亲的高级知识分子证件,证明侨眷高级知识分子与考生关系的证件(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6)台湾省籍考生:证明台湾省籍的证件。须经省台办审核盖章。

  (7)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考生:获奖证书及获奖时的成绩册。须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证件、自谋职业证和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9)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役证件,获奖证书。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10)烈士子女、烈士兄弟姐妹:烈士证书,证明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省招办集中审核优录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月27日至31日,逾期一律不办理。省招办不对中学和考生个人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14. 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的高校,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投档时有什么规定?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特征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投第一志愿时,上述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面向当地院校成绩”(即:高考特征成绩加20分);投第二志愿时(第二志愿为多个平行志愿),上述考生先以特征成绩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再将“面向当地院校成绩”达到了院校第二志愿调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补投给学校,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5. 如何保护上线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上线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录取时,省招办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根据其高考特征成绩和志愿投档。省招办还将邀请体检专家在录取现场专门负责体检咨询,对高校提出的残疾考生退档理由予以审核,督促高校按国家规定招生。

  16.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招生有哪些规定?

  经国家批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高校才可安排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录取期间,增加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必须经国家民委或教育部民族司批准,在规定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院校同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校线下8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在该院校同批次录取。

  民族班或西藏班的录取,在院校同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校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民族班或西藏班在该院校同批次录取。

  17. 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高校招生录取新方式,即省招办和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的有关事项。一般是由省招办将录取新生所需的全部纸介质档案转化为相应的电子档案信息,由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后,根据各个考生的情况分别提出拟录取意见或拟退档意见,经省招办核准后,分别办理录取、退档手续。网上录取有利于招生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选才原则,有利于提高招生工作效率。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录取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办理录检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

  (7)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省招办打印出新生录取名册后签字盖章,经省招办签字盖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18. 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电子档案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电子档案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要与考生所填涂确认的原始表(卡)以及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考生本人填涂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录取过程中的“档案”指的是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录证明材料等。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

  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录取的考生(包括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密封盖章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报到时自己带到高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

  空军和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纸介质档案由省招办直接提供给高校。

  19. 省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1)汇总、公布招生计划;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建议,报省招委批准执行;

  (3)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5)负责投档,确认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

  (6)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

  (7)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

  (8)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20. 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1)制定招生章程,并在录取前对社会公布;

  (2)按照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录取,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对社会的承诺,不得提出招生章程以外的要求;

  (3)网上录取院校端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招生现场的秩序维护、保卫工作;

  (4)按规定时间下载、审阅考生电子档案,拟定预录取考生及专业、预退档考生及退档理由,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省招办;

  (5)对省招办提交的有异议的退档考生进行复议;

  (6)完成在鄂招生计划;

  (7)负责解释考生询问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8)安排专人负责来信来访、咨询接待、纪检监察工作。

  21. 湖北省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为什么不能取得学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由各学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

  22. 考生为什么要珍惜录取机会不要轻易选择复读?

  从近几年情况看,我省高考报名人数持续快速增长,2006年全省报名人数53.3 万人左右,比去年增加7万余人。今后几年内的高考报名人数仍将快速增长,而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增长相对平稳,增幅低于报名人数的增长,尤其是重点院校等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建议考生不要轻易放弃录取机会,不要轻易选择复读。


第二部分 实施“阳光工程”

  23. 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其主要内容是 “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社会和全体考生公开的主要信息有:招生政策规定;高校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全省考生分数段;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生源不足院校招生计划余额;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24. 我省对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办法有哪些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工作的通知》(鄂教监[2005]1号)规定,对经审核后可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一周(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最后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

  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并对在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中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25. 招生计划包括哪些内容?招生计划是怎样公布的?

  省招办通过2006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5、6、7、8期)和湖北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学校全称及代号;院校所在地点;招生总数;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等。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我省公布招生计划是按批次、分科类排列的,其排列顺序与填报志愿的机读志愿卡相对应。

  招生计划共分十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第二部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三部分为部委属院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计划,第四部分为第二批本科(一)院校,第五部分为第二批本科(二)院校,第六部分为第三批本科(一)院校,第七部分为第三批本科(二)院校,第八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第九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第十部分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第十一部分为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第十二部分为招收双特色统考生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西藏班招生计划与院校的其他专业计划一并公布,不再单独公布。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登载:第一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6期登载:第二、三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7期登载:第四、五、六、七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8期登载:第八、九、十、十一、十二部分招生计划。

  26. 考生阅读招生计划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填报志愿要以2006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6、7、8期登载的招生计划为准。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2位数字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内容为专业方向(名称)等。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院校及专业代号系省编代号,仅限湖北省考生及在湖北省招生的院校2006年使用。

  (2)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高职高专学制一般为三年,在招生计划中均不注明学制年限。对学制有特殊规定的,如7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则在专业后面标明“7年”,高职高专为两年学制的,则标明“2年”。

  (3)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各院校学费标准系各院校提供,有些院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实际的收费标准按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高考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通过查询招生章程等方式了解所填报院校(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是否招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5)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院校指定地区且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生源范围在专业后面注明。

  (6)少数院校在我省有西藏班计划,西藏班计划在专业后注明,录取到西藏班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一定的年限。

  (7)考生要对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自身的体检结果,在填报志愿时,避开院校不予录取的相关专业或考生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27. 省招办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

  (1)“湖北招生信息网”是湖北省招办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网站,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国家和我省招生文件、政策规定和招生录取信息。今年,省招办编写了《招生政策问答》、《考生须知》、《艺术专业考生须知》、《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须知》、《考生体检须知》、《报考军事、公安、司法和国防生考生须知》等专题宣传材料,上述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发布,还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2)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各高校网站查看。

  (3)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入围名单,保送生录取名单,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军事、公安面试体检合格名单,艺术类专业合格名单,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名单,全省考生分数段,录取时间安排,省内院校咨询接待联系方式,每批次院校录取进展情况,各院校调档分数线,生源不足院校信息等,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有关新闻媒体公布。

  (4)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将及时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一天更新三次),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市、县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28. 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何时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省招办将生源不足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体时间为:

  7月18日     第一批本科,体育类本科,艺术本科(二);

  7月24日     第二批本科(一);

  7月29 日     第二批本科(二),艺术本科(三);

  8月4日      第三批本科(一);

  8月9日      第三批本科(二);

  8月17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艺术、体育类高职高专;

  8月24-25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29. 省招办设立的2个咨询接待点在哪里?如何咨询?

  录取期间,省招办设立了2个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一个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接待时间为6月初到9月初,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另一个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华中师范大学正门斜对面,接待时间为7月中旬到8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要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30. 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开设了网上答疑平台,考生可在网上答疑平台上提问,省招办和有关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2)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3)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4)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部分高校进行咨询。

  31. 考生如何利用“网上答疑”咨询有关问题?

  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网址是http://zsxx.e21.edu.cn/wsdy.inc.html,考生可直接点击该网址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实时答疑。同时,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也开展了“网上答疑”,涉及高校的情况请考生直接向高校咨询。由于招生录取期间参与网上答疑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相关高校只能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

  32. 考生如何向高校咨询?

  考生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自己所报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一是登陆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三是通过打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33.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如何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edu.cn)及时公布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在网上查询时必须输入考生的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以湖北招生信息网、县市招办查询结果为准,不要轻信其他查询渠道。考生可以购买湖北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提供的查询卡,一张卡可以查询录取期间的所有信息。

  34. 考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核实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都不能算被正式录取。若查询的录取结果与通知书不一致,应以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的结果为准;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考生最好向高校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若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录取,则表示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这时,考生接到的录取通知书,可能是假通知书或者是非普通高等教育入学通知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有权到学校查阅经省招办签字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第三部分   高考体检

  35. 考生如何了解高考体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都要参加高考体检。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调整了不能录取的专业,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查询具体内容,或到各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校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咨询了解高校招生中不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36. 我省高考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有哪些?

  高考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各县市招办制订并公布体检日程安排-中学组织考生参加体检-考生参加各项目体检-医院录入体检信息并核对-通知考生体检结果(发放《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或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考生申请复检--各地上报体检信息。

  37. 考生体检在哪里进行?何时进行?

  体检机构由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考生体检在确定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进行。全省高考体检时间从3月15至4月15日进行。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注意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38.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39. 考生如何填写既往病史?

  《指导意见》中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虽然对某些疾病录取原则放宽,但作为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这样有益于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时也可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如果隐瞒病史,不符合《指导意见》中的录取规定,即使录取,入学复查也会被招生学校发现并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考生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把认真填写既往病史视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既往病史是指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主要是《指导意见》中所列的疾病,一过性疾病不在此列)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目前恢复情况如何。

  40. 体检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要服从学校和体检单位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平静的心情。体检时不戴隐形眼镜。考生要注意查核自身所体检项目是否已检查完,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单项情况,发现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体检单位规定的程序向学校或体检单位反映,安排复检。

  41. 为什么考生要高度重视《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

  《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准确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考生及时查看通知单,可以发现体检中可能出现的错漏,便于复查纠正。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往往出现因体检结果出错影响录取的情况,如身高1.7米,体检结果记载为1.1米,考生没有阅读通知单,没有提出异议,从而影响了考生录取。像这种情况可以在阅读通知单时发现。如果考生不认真阅读通知单,就等于放弃了自身的权益,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42.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向县市招办或体检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43. 高考体检专项复检地点、时间、项目和步骤是什么?

  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我省高考体检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专项复检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专项复检原则上是对体检标准比较难以把握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如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结核病、肝功能异常、肾炎、青光眼、肢体残缺等疾病,视力、身高等较易把握标准的项目一般不安排专项复检。

  专项复检的步骤:(1)考生向县(市、区)招办提出专项复检书面申请,填写《高考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2)县(市、区)招办与体检机构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然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一张空白体检表。(3)考生凭申请单和空白体检表到省招办办理专项复检审核登记手续,再到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4)负责专项复检的主检医师在核实复检申请单和考生身份后,按程序对需复检的项目进行复检。(5)考生带已复检的体检表及有关体检单据到省招办办理体检信息更正手续。(6)考生将加盖专用章的复检体检表交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档案袋。

第四部分   填报志愿

  44. 什么是高考志愿?为什么要高度重视高考志愿的填报?

  高考志愿是指考生在选择自己希望就读的高校与专业时,按规定形式向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就自己的决定所表达的书面意见。考生填报志愿一般采取填涂志愿卡(表)的形式,高考志愿可以看作是考生与院校之间按招生规则进行双向选择的协议。在招生政策范围内,只有考生与院校双方都同意的选择,才会圆满实现。

  高考志愿既是省招办投档的重要依据,又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的必要条件。我省高校招生以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含征集志愿)为录取依据,省招办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没有按省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可能被院校录取。因此,考生不要轻易放弃每次填报志愿的机会,一定要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有些考生不重视志愿的填报,随意填报志愿,造成落选或录取到不理想的高校;有些高分考生不重视下一个批次志愿填报,上一批次落选后,就失去了录取机会;有些考生对填报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二)院校志愿不太重视,误认为只要与院校取得联系,得到学校认可,就可以被录取。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慎重合理填报志愿,增强志愿的有效性。

  45. 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分两次填报志愿。第一次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4日;第二次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

  46. 今年我省志愿结构是怎么安排的?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志愿结构为: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本、专科各设一个一志愿、一个二志愿、一个三志愿。第一、二、三、四批各设一个一志愿,多个平行二志愿,其中,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各设6个平行二志愿,第二批本科(二)和第三批本科(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各设4个平行二志愿,第三批本科(二)设2个平行二志愿;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各设一个一志愿、一个二志愿、一个三志愿。

  47. 今年我省志愿卡(表)有哪几种?

  填报志愿使用省招办统一印制的志愿卡(表),包括4张机读卡、2种志愿表。《机读志愿卡(一)》填报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志愿,提前批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部分航海类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机读志愿卡(二)》填报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院校志愿;《机读志愿卡(三)》填报第三批本科(一)、第三批本科(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专业)志愿;《机读志愿卡(四)》填报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填报志愿使用《湖北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表》。录取过程中,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使用省招办统一制定的《征集志愿表》。

  48. 考生填报志愿有哪几个步骤及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查阅省招办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填写志愿草表→填涂志愿卡→上交志愿卡→校对打印志愿表→签字确认。

  (1)阅读招生计划。查阅招生计划要以2006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6、7、8期上登载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中有学校录取批次,学校全称及代号,招生总数,科类,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等。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杂志上的招生计划是按批次、分科类依次登载的,排列的顺序与机读志愿卡是相对应的。特别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招生计划首页的《招生计划阅读说明》,对填报志愿的要求以及一些有特殊规定的院校和专业进行了提示,考生一定要看,一定要看懂。

  (2)填写志愿草表。考生要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自身条件,分别拟定每一批次的志愿,反复比较斟酌,选报好各批次志愿。选择好准备填报的院校后,先不要填涂在志愿卡上,最好是先打草稿,将选报的志愿填写到志愿草表上。《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上都有志愿草表的样表,考生可以复印和下载打印。

  (3)填涂志愿卡。考生志愿正式确定以后,应将志愿草表上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按院校所在批次准确、规范地填涂在相对应的机读志愿卡上。4张机读志愿卡上填报不同批次的院校志愿,不能混淆使用。机读志愿卡上的县(市、区)、中学、姓名等栏填写汉字,汉字书写应工整、清晰。填写考生报名号、院校代号、专业代号时先把数字填写在小方框内,然后再用“8421”码的填涂方法涂黑与数字对应的信息点。愿意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就涂黑相应的信息点,不愿意服从调剂,就不要涂黑信息点。填写汉字和数字要用钢笔或圆珠笔,涂黑信息点要用2B铅笔。

  (4)上交志愿卡。对填涂的志愿卡一定要与志愿草表反复核对,注意不要错涂、错位、错栏,不要涂错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确认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上交。

  (5)校对打印志愿表。机读志愿卡转化为电子信息后,会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自己校对。考生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检查志愿表上的姓名、报名号、院校和专业等是否正确,尤其是对无效志愿要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6)签字确认。考生校对志愿表无误后,要在规定时间签字确认。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校对签字,考生对自己选报的志愿和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负全责。志愿信息一经招生部门计算机系统确认,并打印出志愿表经考生本人核对签字后,就不允许再作任何更改。

另外,还要提醒考生三点:

  一是志愿卡和打印出的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校对、签字确认,不能由别人代填、代校、代签。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字,容易填报不合本人意愿的志愿、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一旦产生不良后果,考生后悔莫及,一般也很难弥补。考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填报志愿,慎重选报高校,亲自校对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二是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自动放弃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不校对签字,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以及拒签、错填、错报、漏填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是机读志愿卡一定不要折叠、污损。考生填涂错误以后要更改错涂的信息点,一定要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要保证机读志愿卡清洁、平整,否则会影响志愿信息读取的准确性。

四是部分市县试行网上查询志愿信息,考生可在当地招办指定的网站查询自己的志愿信息,若发现网上查询的志愿信息与自己签字确认的信息不一致时,要及时与县市招办联系。

  49.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了解哪些信息?

  填报志愿是一个充分利用有关信息综合决策的过程,多方面了解信息是合理填报志愿的前提。一般来说,要掌握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信息:

  一是招生形势。了解招生形势,有助于整体把握填报志愿的原则和方向,避免主观臆断。招生形势包括当年招生改革的一些重大举措、管理办法、全省各科类报考人数、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录取比例等等。

  二是招生政策规定。填报志愿首先要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特别是与填报志愿密切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比如录取批次的划分、录取体制和办法、优录照顾政策、录取程序、投档办法、高考体检指导意见等。

  三是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是了解高校情况的主要材料。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必读内容,主要介绍招生规则和录取要求。招生简章是高校为招生特意印制的宣传材料,内容更丰富一些,它包括院校的地理环境、建筑面积、历史沿革、专业设置情况、学科优势、师资力量、院士及教授人数、是否有博士硕士授予权、在校生人数、奖贷学金设置情况等等。

  四是近几年我省的批次线和各院校录取数据。收集近年各批次线、各院校在我省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了解以上信息,有助于考生分析预测各高校的调档线。

  五是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所谓相关科目,就是与所报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高考科目。相关科目成绩优秀,有利于所报专业的录取,反之,所报专业的录取机会就会降低。有些院校的部分专业录取对高考相关科目成绩有一定的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也应关注和收集这方面的信息。

  六是毕业后就业情况。考生在选择院校和专业时如果能了解院校和专业近年来的就业形势,选择就业率较高的院校和专业,将来择业会多一份机遇。

  50. 填报志愿应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填报志愿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要尽可能考虑周全。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高考成绩。考试成绩是决定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主要因素,考生要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在全省所处的分数排序位置,确定能够填报哪些批次和哪些类型的学校。在填报志愿前新闻媒体上会公布全省考生高考分数段分布和排序情况。

  (2)近几年高校在我省招生的有关资料。省招办会将近两年在鄂招生院校的生源情况、录取有关数据对社会公布,这些数据对考生预测学校录取分数线,选报适合自己的学校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从近几年情况看,有些院校填报考生较多,出现了志愿扎堆,考生填报了志愿扎堆的学校就容易落选。考生在选报高校时,不要只盯住大城市和离家较近的高校,只盯住所谓的热门专业,视野应开阔一些、考虑要长远一些,应面向全国各地的高校。

  (3)考生的兴趣倾向和能力倾向。考生一般不要填报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或自己的能力倾向不宜从事的专业,以免影响进校后的学习和未来发展。

  (4)家庭经济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不太好的考生,对高收费的学校和专业一定要慎重填报。每年都会有少数考生,被高收费学校或高收费专业录取后,无力支付高额学费,只好放弃入学机会或中途中断学业,十分可惜。

  (5)考生身体条件。考生身体条件会直接影响考生录取,考生应事先对自己的高考体检情况有一个了解,对因身体条件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或者自己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最好不要填报。例如医学类、航海类、建筑工程类和食品加工类等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都有一些特殊要求,考生一定要了解清楚。《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

  (6)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前必须要做的工作,通过招生章程了解高校基本信息和录取规则,避免填报自己不满意的学校,避免填报自身条件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专业。招生章程可以通过高校网站查询下载。每年都会有部分考生因为对录取院校不满意要求退档、换录,按我省规定,考生一经正式录取就不能退档、不能换录。所以,考生事先一定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报考学校。

  51. 第一志愿为什么是顺利录取的关键?

  从投档规则来看,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投档,也就是说,最先投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中已经完成了招生计划的学校,就不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了;只有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会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从每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志愿的录取率较高。据近两年统计,湖北省各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占全部录取总人数的60%左右,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志愿的录取率更高,达到了80%以上。大部分一本院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不需要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例如,一个高考成绩达到了一本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填好了,就能录取到一本的院校,如果第一志愿没填好,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就很有可能落选到二本院校。

从招生院校情况来看,都希望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从划线情况来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应大于招生计划数,这样,肯定会有部分批次线上的考生要自然落选到下一个批次。因此,第一志愿填报是否合理、恰当,往往决定考生能否被顺利录取。

  当然,慎重选择第一志愿也不能忽视第二志愿的填报。鉴于我省录取中执行“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规定,考生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认真对待每一批次的每一个院校志愿。

  52. 为什么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后续批次的志愿?

  招生录取是按志愿分批次进行的,不填报志愿就等于放弃了参与录取的资格。一般而言,考生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后续批次的志愿。

   (1)从近几年的录取情况看,有些高考成绩达到了第一批本科批次线的考生,只填报第一批院校志愿,不填报后面批次的志愿,因各种原因,没有被第一批院校录取,失去了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机会;有些考生因在每一个批次只填一个院校志愿,不填其它院校志愿,减少了参加投档录取的机会,也可能会落选。例如去年有一位理科考生,高考成绩是580分,第一志愿填报中国人民大学,但该校调档线为618分,档案投不出去。这位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院校,在一志愿中已经全部录满,他在第一批中落选了。由于他又没有填第二批本科以及后面批次的志愿,也没有填报征集志愿,最后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2)还有些考生在每一个批次只填一个第一志愿,不填第二志愿,这实际上也是减少了参与投档录取的机会。虽然第一志愿的录取比例较大,但还是有院校需要录取二志愿,如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二志愿的比例要大一些。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只要第二志愿填报恰当,还是有录取机会的。

  (3)录取过程中,部分院校对考生有照顾性政策。如恩施、十堰、宜昌等地的考生报考当地院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恩施、十堰、宜昌的院校可以享受20分的加分投档政策,高考分数不够这些院校同批次线的当地考生,也可以填报这些院校的志愿。

  53. 什么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6个平行院校志愿,这6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今年我省第一、二、三、四批的第二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有计划余额且排序相对在前的院校。机读志愿卡中,平行志愿的先后顺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Z”字型排列,即在机读志愿卡平行志愿栏中,最上一排的左边为①、右边为②,第二排的左边为③、右边为④,第三排的左边为⑤、右边为⑥。这个排序就是投档的先后顺序。

  54. 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1)合理搭配平行志愿。在同一批次的一组平行志愿中,院校的搭配非常重要,既不要全部填报好院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差院校。可以填报2-3个好些的院校,填报2-3个稍差一些的院校,一旦好院校投不出去,还有稍差一点的院校保底。

  (2)在第二志愿中可以填报与第一志愿相当甚至还要好的院校。从招生录取实际来看,每年都会有少数较好的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就会投第二志愿。所以考生可以在第二志愿平行志愿中填报一些与第一志愿相当的院校或者比第一志愿更好的院校。

  (3)平行志愿是第二院校志愿,一般来说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有可能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所以考生应该以第一志愿估计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平行志愿的选报对象。

  (4)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前面。平行志愿的排序有先后顺序,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在填报的一组平行志愿中,最好是将最想就读的学校填在靠前的位置,如果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有三所院校可以投出去,那么档案只能投到三所院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

  55. 为什么要高度重视专业志愿的填报?

  不少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注重选择高校,不重视对专业的选择,忽视高校不同专业的录取要求,以致出现专业志愿填报失误,档案投到高校后又被退档。填报专业志愿时,考生应该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不要全部填报热门专业。在招生过程中,考生经常这样询问:“我的高考成绩比学校的最低录取线高出不少,为什么学校要退我的档案,不录取我。”出现这种情况,大多是因为考生填报的专业不合理,往往填报的都是热门专业。学校在分配专业时,一般是按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热门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往往较高,如果全部填报热门专业,但你的成绩达不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即使档案投出去了,也很有可能被退档。考生在选择专业时,一定不要将专业志愿过于集中在热门专业,如果你的高考成绩不是占有绝对优势,就一定要将专业志愿适当分散,合理搭配。

  (2)充分利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去年有一名615分的理科考生,报考一所知名高校,学校录取的最低分数线是605分,但他被学校退档了,为什么呢?原来,这名考生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填报的是“不服从”,由于他填报的6个专业录取的都是615分以上的考生,都比他的分数高,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高校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他退档。实际上这所学校录取了几名“服从专业调剂”、分数比他低的考生。这位考生只是因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失去了进入这所知名高校学习的机会。如果考生特别希望进入填报的高校学习,就一定要充分利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要注意不同专业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有些高校的部分专业对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提出了要求,如英语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和英语口试成绩提出了要求,有些数学类专业对数学单科成绩提出了要求,考生在填报这些专业志愿时,要考虑自己相关科目成绩。高校对相关科目成绩要求,一般会在招生章程中说明。

  (4)不要盲目填报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和自己不宜就读的专业。在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因考生身体原因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和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所以考生选报专业还要考虑自己的身体条件,如果选报了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肯定会被退档,影响录取;如果选报了不宜就读的专业,尽管能坚持学习,但可能会影响今后的就业和发展。有些考生隐瞒自己的“既往病史”,即使录取了,高校查出后会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56. 为什么了解高校信息对填报志愿至关重要?

  近几年,不少院校的办学地点分设多处,新组建的院校也较多,办学体制多种多样,考生一定要对自己准备选报院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颁发毕业文凭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事先了解清楚。

  从往年录取情况来看,少数考生由于对所填报院校的信息了解不全面,入学后发现所录取院校在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方面与自己的理想差距很大,要求换录。按我省规定,考生一经正式录取就不能退档、不能换录。每年都会有部分考生因对录取院校不满意而不报到。

  考生可以通过查询院校招生章程、直接与院校联系、到院校实地考察和登陆院校网站等方式了解院校信息。不要轻易填报不熟悉、不了解的院校。因考生本人了解院校信息不准确、选报志愿不当,导致不合本人意愿录取的,一律不能退档,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7. 为什么不能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

  考生盲目和随意填报志愿造成的不良后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生随意填报了与自身条件相距甚远、不可能被录取的学校,浪费了一次有可能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机会;

  (2)考生盲目填报了自己不想就读的学校或专业,录取后既不能退档,又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如果不到学校报到,不仅浪费了学校一个招生计划,而且还影响了其他考生的录取,害了自己,害了学校,也害了别人。

  (3)考生随意填报了高收费的学校或专业,被录取后,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难以承担高昂学费,想再进收费较低的学校或专业又不可能,会影响自己继续学习和深造。

  (4)考生盲目填报了因身体条件不予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不可能被录取,即使录取了,进校查出后也会按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5)考生盲目填报了自己不熟悉的院校,对学校情况不了解,入学后大失所望,无心学习,不仅浪费了时间、金钱和精力,还耽误了自己的发展。

  58.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填报志愿有何影响?

  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因考生身体原因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和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收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要关注自己的体检结果,《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包含体检结果和相应的填报志愿建议。

  (1)学校不予录取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报考时应避开这些专业。 

  (2)不宜就读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对在该专业就业可能造成影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报这些专业。

教育部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59. 残疾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残疾考生在体检时一定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便于高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分配专业,以免因隐瞒病史而被学校拒录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残疾考生要主动和省残联取得联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残疾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填报志愿,主动填报专门招收残疾考生的院校或专业,以便将来的学习和就业。

  60. 为什么会出现错填志愿或无效志愿?

  出现错填志愿或无效志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填错院校批次位置。如把属于提前批的志愿填到第一批,或把属于第一批的志愿填到了提前批,都属于无效志愿。

  (2)填错院校代号。院校代号和院校名称是一一对应的,考生志愿信息按院校代号录入,填错了院校代号就等于填错了院校。譬如一位考生准备填报北京大学,北京大学的院校代号为1000,这位考生将1000错填涂成了1600,1600代表的是西北大学,这位考生的志愿就成了西北大学;又例如,一位考生想填报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的院校代号为1450,可他错填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代号,录取时尽管这位考生的分数达到了北京理工大学的投档线,但这位考生的电子档案是无法投出的。

  (3)用往年资料上的院校代号填报今年的志愿。考生填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一定要以今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招办根据每年的招生情况,会对部分院校的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作一些调整改变,所以考生千万不能使用往年资料上的代号填报今年的志愿。另外,有些高校招生资料上公布的院校代号是国家统一编排的,湖北省使用的是本省编排的代号,考生一定要以省招办公布的代号填报志愿。

  (4)科类填报错误。招生计划分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科类,考生要根据自己考试科类查阅招生计划,选报志愿。文史考生如果根据理工招生计划填报志愿,理工考生如果根据文史招生计划填报志愿,都会产生志愿错误。

  (5)生源范围和招生对象填错。例如有的中职毕业生参加的是我省组织的高职统考,填报志愿时却填报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志愿;有的少数民族考生填报了不在本地区招生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有的女生填报了不招女生的专业志愿等;艺术专业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了艺术专业志愿;没有参加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填报了体育专业志愿等等,即使填报了志愿,也不能录取。

  (6)填报自身条件和学校招生章程要求不符的志愿。有些高校、有些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在学校招生章程或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已经作了明确规定,身体条件明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就不要填报,即使填报了,学校也不会录取,也等同于无效志愿。例如某学校在招生章程中规定某一专业招收身高1.7m以上考生,1.7m以下的考生填报了就不会被录取。

  61. 如何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错填志愿?

  要避免填报无效志愿和错填志愿,除了要认真了解我省今年填报志愿的规定和要求,了解填报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省招办公布的2006年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外,考生还要充分利用校对签字的机会,发现和纠正无效志愿和错误志愿。如果填报了无效志愿,打印志愿表上一般会提示某一志愿是“无效志愿”,一定要弄清楚出现无效志愿的原因,及时修改更正。有些错误志愿,如科类填报错误、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填报错误等,可能不会出现“无效志愿”的提示,所以考生对校对志愿表一定不能马虎应付,一定要高度重视,反复仔细核对。

  62. 填报高考志愿后为什么必须由考生本人校对签字?在填报志愿中因哪些原因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是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作为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每一位考生都应重视和珍惜。考生对志愿表校对签字,实际上是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是对自己的前途负责,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对自己校对签字的志愿信息负全责,因考生本人填涂志愿卡和校对志愿表出现错误或选报志愿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字,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一旦产生不良后果,考生后悔莫及。考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慎重填报志愿,高度重视签字确认工作。

  因以下原因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自动放弃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不校对签字;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本人拒签、错填、错报、漏填。

  63. 什么是独立学院?填报独立学院志愿时应注意什么?

  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院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二级学院和分校。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本科一般为每年1万元左右,高职高专一般为每年7000元左右。独立学院本科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含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本科安排在第三批本科(一)录取,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第三批本科(二)录取。第三批本科(一)中我省民办高校和省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第三批本科(一)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安排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独立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上署名独立学院学校全称,例如“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毕业证书上的署名即为“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毕业证书上的署名即为“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一般不在校本部办学,填报独立学院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独立学院的办学地点和教学条件。第三批录取的高校均按办学成本收费,收费标准较高,考生在填报第三批院校志愿时,一定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64. 生源不足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何公开征集志愿?考生如何填报?

  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办组织公开征集志愿,并按征集志愿录取。

  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县市招办和多家媒体公布生源不足院校计划信息。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了批次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办凭高考准考证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使用省招办统一制定的征集志愿表,各县(市、区)招办于当天下午5时截止填报。时间一到,各市县招办马上将征集志愿信息传送给省招办。离县(市、区)招办较远的考生,最好提前一天到县(市、区)招办所在地等候,以免失去机会。

  征集志愿一般为平行志愿,征集志愿表上均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了征集志愿就表明考生愿意服从院校的专业安排。

  65. 参加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省在宜昌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试点基础上,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在武汉市、荆门市、随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天门市等部分县、市(区)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试点。网上填报志愿是利用网络技术,通过专门设计的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在指定的网站上由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参加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应注意几点:(1)参加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了解并熟悉网上填报的工作程序及操作流程。(2)保管好密码,如果忘记了密码,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查询。(3)在填报志愿前,事先考虑好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填好志愿草表和志愿卡。(4)在规定时间上网,按志愿草表准确录入。(5)对打印出的志愿表要仔细校对,如有错误,及时更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