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招十处变化 彰显“阳光招生”

2006年04月28日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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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楚天金报)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今年高招政策。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今年是高校招生政策变化最小的一年,不过,仍有10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今年,湖北省有53.3万考生参加高考,比去年增加7.2万人。招生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为28.3万人,其中,本科12.9万人,专科15.4万人。今年高招计划录取率为53%。去年,湖北省高考共有45.4645万人参考,计划录取28.9万人,实际录取30.5万人,这使得去年的计划录取率为64%,实际录取率达到67%。2006年的高考竞争将更加激烈。

  据了解,随着高中在校生高峰期的到来,湖北省考生人数近年急剧增加,2003年是33.1万、2004年是37.2万、2005年是45.6万、2006年达到53.3万人,今后几年仍将处于增长阶段。但是,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全面紧张,难以维持高校招生的快速增长,国家对招生计划实行严格控制。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湖北省对本、专科招生计划实行严格管理,从严控制招生规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及家长:在湖北省高招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高考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考生考分达到了,不用找任何人;分数达不到,找谁都没用。与去年相比,今年有13项高招政策保持稳定不变。同时,有10个方面进行调整。 

  13项政策保持不变 

  1.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政策。
  2.坚守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坚决不点招。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全部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点招。
  4.所有院校招生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
  5.严格优录照顾政策中加分投档考生的资格审核,对其名单进行层层公示。公示期满后,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的资格。
  6.不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湖北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7.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的制度。招生录取期间,所有未完成计划对外公开征集志愿,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将政策规定宣讲到中学和班主任老师。
  8.军校招生录取坚持“三不”规定。即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投档资格线下的考生。
  9.录取批次基本维持2005年格局。
  10.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11.各批次志愿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12.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派人进驻招生录取现场。
  13.多渠道公布考生录取信息。继续公布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 

  10点内容有变化 

  1.湖北省新增3所高校进行自主招生试点2006年,湖北省将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经济学院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试行办法参照教育部关于53所高校进行自主招生的有关政策执行。据了解,这3所高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省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执行学校同批次线。试点高校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范围、不得利用自主招生名义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通过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

  2.规范艺术专业招生管理为了进一步强化艺术专业联考的作用,报考省内外院校(包括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基础课联考,联考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录取。2007年,湖北省联考将提前到各高校专业测试之前进行。

  3.扩大网上填报志愿试点范围在2005年宜昌市试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基础上,今年在武汉市、荆门市、随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天门市等地的部分中学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试点,力图通过几年努力,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网上填报志愿。

  4.今年只录取本科层次的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不招专科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规定,执行省统一划定的文化投档资格线。

  5.所有招生计划和录取在网上进行按教育部要求,做好招生计划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

  6.超计划招生,将等额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凡是严重违反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进行违规招生,尤其是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中等额扣减。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停止其下年度招生,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独立学院发生违规招生问题,除追究独立学院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举办高校负责人责任。

  7.今年,湖北省暂停军事院校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地方生。

  8.加强高校对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管理往年,部分院校利用这种办学模式进行违规招生,高额收取费用。今年起,高校对外合作办学的学历教育,纳入全省统一招生管理,由高校招生部门统一招生。

  9.部分院校有特殊政策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可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自主招生。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的烹饪专科专业,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的国际合作办学专科(高职)专业,当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部分贫困县(市)招收外派海员的航海类高职专业,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10.今年起,对户口在湖北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不办理借考手续,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