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06年53.3万人高考 比去年增加7.2万人
2006年04月28日
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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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记者程亚实习生胡丽)昨从全省高考工作会上获悉,我省今年53.3万人报名高考,比去年增加7.2万。其中武汉约9万人。
去年我省同期划定的招生计划为25.1万人,最终录取约27万人。我省省属高校今年计划招收本专科生27.1万人,部属高校在鄂招生计划与去年相比,没太大变化,按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计算,今年高考竞争将更激烈。
据悉,今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将突破1千万。2005年这一数字为867万。
我省今年高考仍在6月7、8日进行。7日考语文、数学,8日考综合和外语。
6月9~10日回收高考试卷。10~22日评卷。25日发放成绩。今年高考成绩以原始分通知考生,高校录取也采用原始分。考生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对社会公布。
高考成绩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给考生,考生须缴纳相应邮寄费用;或通过各级招办转发至考生所在中学,由学校通知考生领取。
高考成绩出来后,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公布的方式查询。
◆任何人无权扣压准考证
高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压考生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考试前,提前一天以上时间发至考生本人。
◆英语须提前15分钟进场
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英语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入场,考前15分钟分发答题卡,禁止迟到考生进场,考前10分钟开始发试卷和试听。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场
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答题只能用2B铅笔\黑色签字笔
卷一(选择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黑作答。
卷二也在答题卡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作答应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不准用铅笔、红笔、蓝色钢笔或圆珠笔。
◆七种行为认定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资料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
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其他作弊行为。
◆九种行为认定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入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在考场或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带出考场;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规处理告知考生
发生违规,应当场向违规考生送达《湖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由2名考场监考员或巡视员签字确认;无法当场送达的,应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送达。
去年我省同期划定的招生计划为25.1万人,最终录取约27万人。我省省属高校今年计划招收本专科生27.1万人,部属高校在鄂招生计划与去年相比,没太大变化,按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计算,今年高考竞争将更激烈。
据悉,今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将突破1千万。2005年这一数字为867万。
我省今年高考仍在6月7、8日进行。7日考语文、数学,8日考综合和外语。
6月9~10日回收高考试卷。10~22日评卷。25日发放成绩。今年高考成绩以原始分通知考生,高校录取也采用原始分。考生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对社会公布。
高考成绩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给考生,考生须缴纳相应邮寄费用;或通过各级招办转发至考生所在中学,由学校通知考生领取。
高考成绩出来后,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公布的方式查询。
◆任何人无权扣压准考证
高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扣压考生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考试前,提前一天以上时间发至考生本人。
◆英语须提前15分钟进场
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英语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入场,考前15分钟分发答题卡,禁止迟到考生进场,考前10分钟开始发试卷和试听。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场
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答题只能用2B铅笔\黑色签字笔
卷一(选择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黑作答。
卷二也在答题卡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作答应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不准用铅笔、红笔、蓝色钢笔或圆珠笔。
◆七种行为认定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资料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
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其他作弊行为。
◆九种行为认定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入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在考场或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带出考场;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规处理告知考生
发生违规,应当场向违规考生送达《湖北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由2名考场监考员或巡视员签字确认;无法当场送达的,应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