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年6月公示艺术合格考生录取分4批次

2005年12月19日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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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邵娟 通讯员 巩平 报道:昨日,省招办发布了“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生须知”,就相关招生政策作了详尽解释,并对考生报考艺术专业进行了指导。

  艺术专业的门类
 
  从近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来看,艺术专业主要有:绘画、表演(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演艺术)、音乐(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设计与制作(包括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播影视(包括影视学、导演、摄影、摄像、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像制作、录音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建筑学、广告学以及动画、雕塑、珠宝鉴定等。

  其中,美术类专业包括:绘画、美术学、美术教育、动画、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

  美术考生报考专业加试的注意事项

  ①美术类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美术类联考,报考31所院校的美术类考生也要参加联考。②部分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全省联考之前进行。考生要注意的是,即使学校测试合格,也要参加联考,只有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加录取。③考生要有针对性地分散选择自行组织专业加试的院校,不要全部集中选择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以便给自己增加一些选择机会;④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加试前,要了解学校的录取规则。

  明年6月,公示艺术专业合格考生

  在联考基础上加试了专业科目的高校,由学校自行给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2006年6月份,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xss.e21.edu.cn)上公示全省艺术专业合格考生信息。考生可登录网站,确认自己取得的专业合格证是否有效。

  艺术专业有四个录取批次

  湖北省艺术专业的录取批次基本维持2005年的不变,分四个时间段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高专。

  在艺术本科(一)录取的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在艺术本科(二)录取的有: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在艺术本科(三)录取的有: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在艺术高职高专录取的有:所有院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

  部分院校专业合格证可打通使用

  有些院校对湖北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进行了专业测试,有些院校在联考的基础上进行了专业加试,这些院校都可以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录取时,这些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间打通使用。

  有些院校对湖北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经省招办同意后,可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合格证;录取时,被认可的其他学校专业合格证,视同本校专业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