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澄清3种高招传闻

2005年08月02日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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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高招录取进程过半,近日,有群众反映,社会上流传着种种不负责任的传闻,扰乱了考生和家长的思想。为了让广大考生和家长进一步了解当前高招工作的真实情况,昨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这些传闻一一澄清。

传闻之一:“外省政策宽,湖北政策太严”、“招生政策后期可能有松动”

  该负责人称,今年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全国的要求都是一样的。湖北省坚持规范招生,在招生政策和规定上坚持不留弹性空间,在录取过程中也将始终如一,决不会在招生后期出现政策“松动”的情况。

传闻之二:“高校自称同意录取,只要省招办投档就行”

  对于这一说法,该负责人称,有些考分不到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或填报志愿不当的考生及其家长,通过各种途径向学校表达要上该校的强烈愿望,学校个别工作人员明知不可能,但为了减轻接待工作量,不负责任地对家长作出上述表示。这样导致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家长,对现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的不理解甚至不满。

  该负责人称,这一说法站不住脚:一是省招办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未达到有关高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无权投档;二是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各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是根据该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达不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计算机不会投档。

传闻之三:“只要花钱,分数不够也可上大学”

  近段时间以来,招生骗子蠢蠢欲动,打出“花钱买分”的幌子,还有个别民办高校和招生中介,故意混淆成教、自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性质,进行欺骗招生。该负责人再次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上招生骗子的当。

  据称,按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不允许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不允许避开省级招办擅自违规录取考生,不允许录取省划定的投档资格线和高校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任何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都无法取得学籍。即,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通过省级招生机构外,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审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