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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三天将成哈市“安静日”

2005年06月03日 来源:新晚报
    从市环保局获悉,为给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提高哈市市民文明素质,今年起,每年高考期间将成为哈市的“安静日”,机动车鸣笛、夜间建筑施工等各类扰民噪声都将被严格禁止,对违规者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处。
  据了解,6月7日至9日三个高考日将成为哈市首个“安静日”。即日起,市委宣传部和市环保局将共同开展以“安静靠大家,受益你我他”为主题的“安静日”活动,动员市民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噪声防治法规。

  据悉,今年“安静日”当天,有关部门将深入全市主要街区进行现场巡查,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各类噪声问题,努力实现“四无”目标:无机动车鸣笛;无扰民室外高音喇叭噪声、露天娱乐噪声和露天加工噪声;无扰民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无扰民文化娱乐场所和饮食服务业噪声。

  噪声扰民七大“禁令”

  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批准安装使用警报器的机动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从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以其他高噪声方式揽客;经批准的早、晚开放摊区,范围和时间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在摊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在市区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组织娱乐、集会活动,必须严格控制音响器材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禁止营业性露天卡拉OK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区内和学校周围从事露天烧烤、锯材等活动;建筑施工及材料、残土运输和装卸等不得产生扰民噪声;机动车修配厂、宾馆、饭店、歌舞厅等场所不得噪声扰民。市民若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