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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育部门签责任状力保高考无恶性舞弊

2005年05月30日 来源:东北新闻网

    27日,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全省13个地市、森工总局、农垦总局的教育行政机构、招考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高考考试管理责任状,保证高考期间考试安全。据悉,这是黑龙江省教育、招考部门首次在高考前公开签订责任状。

    为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治理招生考试腐败,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放心,黑龙江省教育、招考部门实行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省招考部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高考的安全保密、考务管理、阳光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违规处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高考,确保高考无恶性舞弊事件。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据悉,今年哈尔滨市招考部门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将更加严格,参与高考监考工作的5000名教师将陆续签订责任状。市招考办还专门印制了有《高考考场规划》、《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等的小册子,在高考前下发到每名监考教师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