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体检5月20日结束 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005年05月11日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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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龙江省招考部门获悉,今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即日起陆续开始,全省体检工作将于5月20日结束,各市(行署)招考办自定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我省招考部门要求,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下一年不准报考。
据了解,凡参加体检的考生,各体检医院(站)只能按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给定一类,不得因考生患有院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而拒绝体检和报考。我省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和已填写了既往病史的体检表方可到各体检科(室)体检。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要求终检的考生,由市、县(区)招考办开据介绍信于5月21至30日到省招考办已指定的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终检。
残疾考生需审验其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和残疾考生姓名、考号及生活自理情况一并在体检结束后报省招考办普招处。报考军事、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还需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部所属普通高校招生身体条件要求,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凡参加体检的考生,各体检医院(站)只能按合格、专业受限、不合格给定一类,不得因考生患有院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而拒绝体检和报考。我省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和已填写了既往病史的体检表方可到各体检科(室)体检。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要求终检的考生,由市、县(区)招考办开据介绍信于5月21至30日到省招考办已指定的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终检。
残疾考生需审验其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和残疾考生姓名、考号及生活自理情况一并在体检结束后报省招考办普招处。报考军事、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还需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部所属普通高校招生身体条件要求,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