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子眼中的香港高等教育和大学

2009年05月26日 来源:求学香港网 作者nob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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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高等院校学位颁授

  与内地和国际高校类似,香港学位教育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

  香港的大学内部都制定了严格的学术评审条例,建立了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不定期的校外检查(external review)或审核(audit),加上教资会对教与学质量保证过程的监督,各大学的学术水平均得以保障。

  香港学术评审局负责评审非接受教资会资助而且没有自行评审资格的一些院校,确保其教学质量及学术水准。

  另外,由于香港高校的学位结构和学位考试类似欧美大学,因此学位考试通常委任海外著名大学及学院的学者担任校外主考人,他们大多是欧美学者,这样有利于欧美国家承认香港各大学颁授的学位。

  所以香港高校颁授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均获得世界各地高等教育院校广泛认可。

  在香港回归后的六年中,内地对香港的大学学位证书没有明确的认可规定,同样香港学术评审局也未对内地高等院校学位能否等同香港学位作全面评估,也没有认可内地高校学位的特别规定。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双方无论前往对方城市求职的人员,还是希望招聘对方人才的公司和机构,在人员资格评定上,都面临无据可依的窘境。

  2004年7月11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和香港特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在北京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其中明确规定,内地学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和进行职业学习﹔内地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直接攻读香港高校的博士学位。同样,香港高校学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到内地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和进行职业学习﹔香港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直接攻读内地高校的博士学位。

  此后这一问题得到解决,香港和内地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两地学历“门坎”终于取消。此举不仅有利于双方高校互相招收学生,推动高校之间交流合作,也极大促进了其他领域及行业的交流与合作。2004年以前,香港八大校招收的包括内地生在内的国际学生的比例为4%,到2006年扩大到10%,以后有望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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