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军招飞定选6月下旬起进行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中国海军招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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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海军招飞定选复查工作安排

现将2015年度海军招飞定选复查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定选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海军招飞定选工作计划表》(附后)。

(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海军招飞检测站。

(三)乘车路线:

北京站 乘地铁2号线至复兴门站换乘地铁1号线到军事博物馆站,转乘9号线到七里庄站。

北京西站 北2出口出站,在地下通道乘地铁9号线至七里庄站,或至地面过西天桥乘公交840路至七里庄站。

北京南站 北地下出口乘公交458路至七里庄站。

丽泽桥汽车站 乘公交531路(或458、958、323路)至七里庄站。

永定门汽车站 乘公交458路至七里庄站。

赵公口汽车站、木樨园汽车站 乘公交839路(原971路)至七里庄站。

六里桥汽车站、莲花池汽车站 乘公交323路(或699、特7路)至七里庄站。

八王坟汽车站 乘公交973路至七里庄站或乘地铁1号线到军事博物馆站,转乘9号线到七里庄站。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海军招飞办

联系人:叶 勇 郭 崴

电 话:(010)66959261 66959772

传 真:(010)63817818

邮 编:100071

二、组织程序和内容

(一)确定定选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海军招飞办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结合心理品质成绩,计算出学生总成绩,按总成绩→心理品质成绩→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40-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各省、市参加定选学生的人数及名单。

(二)组织学生报到

接到通知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到当日15:30前)到海军招飞检测站报到,可以地市为单位安排不超过2名老师具体负责。其他未接到通知的学生在原籍待命,若合格数量少于招飞计划,随时补调学生到北京参加定选。带队老师须携带地市招生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学生须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本人及家庭户口本、团员证、《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3张1寸免冠照片(全面检测时由招飞办统一拍摄的照片)等相关证件。未携带介绍信的老师或学生家长不予接待。

(三)复查内容

身体复查 对内科、外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心电图、脑电图、B超、放射线、化验等项目进行复查,作出体检结论。

政审联审 对每名定选对象进行政审谈话、问卷调查和证件核查,确定报考态度;审查验收政审档案,作出复查政审结论。

心理品质复查 对定选对象进行基本认知能力、飞行特殊能力复测,并组织专家进行职能面试,作出心理品质检测结论。

三、经费保障及学生在站管理

带队老师及参检学生的食宿由海军招飞办统一安排,往返路费按车站正规机打发票予以核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高铁一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卧铺、出租车票及乘车保险不予核销。

检测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参检学生一律不准外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测现场。

四、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由于时间紧,各地市要提前做好准备,把相关政策规定传达到所有全面检测合格学生。待定选名单确定后,依据我办通知及时组织参加定选的学生按时上站。

(二)带队老师要认真负责,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稳定;参检学生要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上站前应洗澡、理发,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检测结束后,学生应立即返回原籍,不得滞留或沿途游玩。

附件:《2015年海军招飞定选工作计划表》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2015年海军招飞定选复查工作计划表

省市 拟定
人数
各地市上站人数 拟报到时间
山东 84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6月28日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6月29日
北京 11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6月29日
河南 63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6月30日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7月1日
河北 21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7月1日
湖北 12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7月2日
辽宁 35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7月2日
安徽 50 结合高考成绩确定 7月3日


备注: 1、各地市、区县具体报到时间待确定参检学生名单后另行通知。

 2、学生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与海军招飞办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