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海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高中生)

2013年10月14日 来源: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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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海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1. 年龄:考生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招收飞行学员通知中规定的年龄条件(16—19周岁,出生年月按公历计算,1994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出生)。

2. 学籍:考生具有开招地市学校学籍,并通过会考,系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外语限考英语)。

3. 户籍:考生具有海军招收飞行学员任务所在地市的户籍。

(二)政治条件

1. 本人条件:招飞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2. 家庭条件:招飞对象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思想进步,历史清楚。

3.报考态度:本人自愿报考,态度坚定,家长支持。

(三)身体条件

1. 身高165—185厘米(赤脚测量),体形匀称;体重在52千克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在50千克以上(偏瘦或过胖者不宜上站);无文身。

2. 平静时血压值不超过138/88mmHg,不低于100/60 mmHg,脉压差不低于30 mmHg,脉搏56—100次/分钟。

3. 用C字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在0.8(大约相当E字表1.0)以上,无色盲及色弱;采取准分子手术等方法提高视力者不合格。

4. 听力、嗅觉正常;无口吃(结巴)。

(四)心理品质条件

下列表现明显者不准报名:

1. 学习能力:缺乏求知欲,学习不自觉、不刻苦;学习方法机械、呆板;自学能力和记忆、理解能力差。

2. 意志品质:自由散漫,自制能力差;办事不果断,胆小懦弱;独立完成任务能力差。

3. 性格特点:性情暴躁、心胸狭窄、抑郁、爱钻牛角尖、固执、听不进批评、孤僻不合群、情绪波动大、粗心大意等。

4. 动作反应:反应明显迟钝,动作灵活性、协调性、准确性和模仿能力差。

(五)文化条件

通过会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且预计高考成绩能够达到本省二本以上录取线的均可报名。

二、怎样报考海军航空兵学院

(一)自愿报名

1. 学生应向所在学校报名,填写学校发给的《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或网上下载),经“五查”(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色觉)后由学校及县(区)招生部门推荐,参加海军招飞初检预选;

2. 未能参加学校统一报名的学生,也可在网上直接报名,下载《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和《海军招飞体检预选表》(同页正反打印),自行填写相关内容,由校医签字,所在高中学校出具意见并盖章后,参加海军招飞初检预选;

3. 已经在学校报名,或在校经“五查”淘汰的学生,不得再在网上重复报名。

(二)招飞程序

1. 初检预选

报名学生持《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此表格需经校医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极特殊情况可由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并由县、区以上招生部门认证),按“各省海军招飞初检预选检测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县(区)招生部门组织到招飞检测站参加初检预选。

本年度初检预选时间为10月14日至11月14日,主要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文化测试。第一步:体格检查。按预选检查标准,进行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内科等方面检查;第二步:政治审查。审查体检预选合格对象报考资格,询问报考动机、现实表现、学习成绩、本人及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发放《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飞行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第三步:文化测试。体检预选合格且完成政治审查登记后的学生进行文化测试。试题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分文理科同考和文理科单考两大部分,分值为100分,以地市为单位采取末位淘汰,淘汰比例约20%左右。

2. 全面检测

初检预选合格学生(依据招飞办通知名单为准)持《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献身国防事业志愿书》、《飞行心理品质情况调查表》、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会考证、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按“各省海军招飞全面检测工作计划” 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市级招生部门组织到招飞检测站参加全面检测。全面检测期间,考生、带队老师的交通费用和食宿安排,由海军招飞办负责。

全面检测于2014年2-5月份实施,主要进行身体素质、心理品质、政治条件等方面综合检测考核。第一步:资格审查。审查初检预选合格资格,发放《海军招飞检测证》;第二步:体格检查。按招飞体检标准,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神经内科、心电图、脑电图、化验、X光、B超等;第三步:心品检测。体检合格学生进行心理品质检测,即:基本能力、特殊能力检测和职能面试;第四步:政治审查。体检及心品检测合格学生进行政审谈话、函调取证和政审外调。

3. 定选录取

定选录取于2014年6-7月份高考结束后实施,主要进行定选复查和考生录取。第一步,确定定选复查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招飞办提取学生高考成绩,结合心理品质成绩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30%-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各省参加定选复查学生的数量和名单,高考成绩达到定选线的学生来北京参加定选复查;第二步:定选复查。接到通知的学生,按“海军招飞定选复查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市级招生部门组织到北京招飞检测站参加定选复查,主要进行身体复查、心理品质复查和政治联审;第三步:定选复查结束后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品质、高考成绩四项综合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由海军招飞办及其上级机关确定录取名单,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学生要将海军航空兵学院作为第一志愿,海军航空兵学院属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不影响其他高考志愿的填报和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个人执意要求改变招飞志愿的,要于定选复查前向所在学校和海军招飞办提出放弃招飞的书面申请,并赔偿历次检测费用5000元人民币;参加定选复查后,确定录取或到航院报到后提出放弃招飞或主动退学的,除赔偿历次检测费用外,由海军招飞办向各省招生办抄告本人诚信记录,并取消当年高考补录资格。

三、海军飞行学员情况简介

(一)海军飞行学员学制和主要课程设置

海军飞行学员为5年全日制教育,按“3+2” 组训模式,即前3年在山东省烟台市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完成大学基础课程、航空专业基础和军政基础等教育训练内容,第4、第5学年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海军航空兵学院完成初教机、高教机航空理论学习、飞行驾驶训练及毕业设计(论文)。部分成绩优秀、符合条件且通过选拔的学生将被推荐录取为“双学籍”飞行学员,在清华、北大和北航等地方高等院校进行高等学历教育后回到航空兵学院进行飞行训练。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学习期间主要课程设置: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子学、工程数学、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工程热力学、C语言、微机原理及运用、大学英语、军事体育等。飞行基础训练结束后,转入海军航空兵学院进行飞行专业技术训练。在海军航空兵学院学习期间主要课程设置:飞行力学、空气动力学、飞机构造、航空发动机、特种设备、空中领航学、航空气象、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军事运筹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军队基层文化工作、法学概论、当代世界经济政治和国际关系、军人心理学等。同时,还要完成从初教机到高教机的飞行训练科目。

(二)海军飞行学员毕业后分配、学历、待遇

飞行学员入校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并计算军龄,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学习期间,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服装和学员津贴费,并享受水果费和较高的伙食标准。飞行学员从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毕业后,转入海军航空兵学院,第4年结束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干部待遇;第5年完成高教机驾驶训练科目,统一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颁发航空兵学院高教机任职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第二学位(军事学学位),职务可提前晋升为正连职。

飞行学员毕业后,实行飞行专业岗位津贴、飞行等级津贴、飞行任务津贴和飞行小时补助金制度,从事飞行人员的行政职务可逐级晋升至副师职,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有的将培养成高级指挥员。飞行员每年安排疗养一个月,结婚后,配偶即可随军,优先安排工作、分配住房;配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未办理随军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子女参加地方高考,符合海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取。

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 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