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解决高分落选考生上学问题的通知

2007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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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省属各有关高校:

  今年,广大考生选报志愿较为合理,高分考生落选问题不太突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并商有关高校,决定以征求志愿的办法,认真解决高考落选考生入学问题。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范围

  凡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文科619分、理科626分及以上的,可选报省属所有高校;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文科589分、理科596分)至文科618分、理科625分的,可选报除郑州大学和河南大学之外的其他省属高校。每个考生可填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报1—5个专业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在此次征求志愿的范围。

  二、时间安排

  各市、县(区)招办要逐一通知符合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考生本人须持高考准考证到原报名县(市、区)招办办理征求志愿手续。考生根据选报学校所在批次,分别填涂征求志愿序次代码,其中:本科一批院校序次代码为12,本科二批院校序次代码为25。选报不同批次学校不得填在同一张志愿卡上。考生填报征求志愿的时间为7月27日8:00--18:00,逾期无法补报。县(市、区)招办须即时打印征求志愿表,并交考生签字确认。

  三、投档办法

  各学校志愿为平行关系,届时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