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高职高专二批院校征求志愿的通知

2006年08月28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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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我省普通高校高职高专二批招生录取经一、二(平行)志愿运转后,部分院校有计划余额。根据今年我省招生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征求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目前未确认被任何院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280分的考生,均可补报相关院校的征求志愿。考生原报志愿,征求志愿投档时仍有效。

  二、征求志愿按以下原则投档录取:原报志愿与征求志愿打通使用,依考生分数高低排序、按计划余额的1:1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三、欲补报志愿的考生,请持本人高考准考证,于8月27日8:00—18:00和28日8:00—12:00,到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手续。每位考生可报1—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报1—5个专业志愿。为避免产生遗留问题,请考生在正式征求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否则,产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征求志愿将是今年集中录取阶段最后一次,各市、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善始善终,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录取工作的圆满完成。同时,希望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补报志愿,并建议考生选择同意专业调剂,以提高录取几率。各县(市、区)要将征求志愿信息库上报所属省辖市招办。各级招办征求志愿情况将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评、通报。


附件:
1、高职高专二批征求志愿学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2、高职高专二批征求志愿学校名单(分专业)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