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本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征求志愿

2006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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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本科二批招生按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挡录取后,个别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及少数民族预科班仍有计划余额,经研究,决定继续征求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备档分数要求,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补报这次公布的相关院校志愿。其中,预科班只限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1日—4日(每天8:00—18:00)持本人准考证到原报考县(市、区)招办履行征求志愿手续。每个考生可报1—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报1—5个专业志愿(其中预科班不填专业志愿)。考生须在正式打印的征求志愿表上签字,否则,产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各有关院校的招生专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办学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请参阅学校招生章程及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也可以向有关学校咨询。

  四、请各县(市、区)招办于8月4日20:00前将本次征求志愿信息上传省招办录取现场,并报所属省辖市招办备案。

  五、招办将视情况适时投档,并通知有关院校。

附件:
1.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继续征求志愿学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2.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继续征求志愿学校名单(分专业)请点击查看 
3.本科二批少数民族预科班继续征求志愿学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