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军校生、国防生军检报名6月9日开始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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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军检报名6月9日开始

  日前,省招生委员会、省军区政治部、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就2007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军检报名工作将从6月9日开始。

  通知规定,6月9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须到考生所在中学填写《军检申请表》。6月10日,已填《军检申请表》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表》,并按考生所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通知的具体时间进行政治考核和面试。

  根据总政治部统一部署安排,从今年起,体检内容增设心理检测项目。体检实行单科淘汰制,即体检过程中,如考生一项体检内容达不到最低体检标准即被淘汰,不再继续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考生在提前批栏内可同时填报两所院校志愿。军检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军队院校和武警部队院校指挥类和非指挥类专业志愿;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和技术干部(含指挥/技术干部)的专业志愿。军检结论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军队院校和武警部队院校非指挥类专业志愿;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培养目标为技术干部(含指挥/技术干部)的专业志愿。

  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国防生和招收无军籍学员院校)、公安院校(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和有面试等要求的司法院校不可相互兼报。

  今年,解放军艺术学院、第四军医大学继续招收部分无军籍学员(学员入学后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无军籍学员的招生对象、填报志愿、军检工作与军队院校招生要求相同,录取也同步进行。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院校在提前批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