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第二次组织补报专科高职批志愿工作公告

2006年08月28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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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高职批经根据考生补报的志愿投档后,还有部分学校因生源不足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另有一些学校在录取期间又增加下达了招生计划。为给考生增加录取机会,我局决定在今天组织高考成绩达到专科高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第二次补报专科高职批缺档学校的志愿。专科高职批第二次补报志愿的计划见我局网站公布的剩余计划表,不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补报。补报志愿的截止时间为8月28日上午10时。

  具体的补报条件、要求如下:

  ① 除已被录取考生以外,凡处在“自由可投”状态(即考生档案在库)且高考成绩达到专科高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自主决定补报专科高职批的志愿。高考成绩不达到专科高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补报,自行补报的,其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

  ② 考生录取状态处在“已经投档”、“院校在阅”的,系考生的档案已投给报考院校但进档院校尚未最终决定是否录取。为防止因情况发生变化而失去录取机会,此类考生也可自主决定补报专科高职批志愿。如果考生补报的志愿在调档工作开始之前已被进档院校录取,其所补报的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③ 达到专科高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体育类和艺术(理)类考生可以补报理工类的志愿,艺术(文)类考生可以补报文史类的志愿。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只能补报本科类的志愿,不能跨科类补报,跨科类补报的志愿将不作为投档的依据。

  ④ 一个学校志愿内的所有专业应属同一科类,不得在一个学校志愿内补报不同科类的专业志愿,否则将影响本人的录取。

  ⑤ 为增加本人的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多补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专科高职批第二次补报志愿计划表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