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新余试点”遭遇学校热企业冷尴尬

2011年08月31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现代学徒制”的美好画面

  当职业教育的新探索和实践得到教育部的大力肯定之后,新余决定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

  2010年,新余出台了《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希望通过两年的努力,探索建立世界眼光、中国特色,实现国家案例的现代学徒制体系,将新余建成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示范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先行区。

  在这个方案中,新余勾画了一幅美好的“现代学徒制”画面:

  招生即招工,凡是有职业培训意愿的,都可以进入新余职业院校就读学习。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培养和就业协议,实行订单培养和协议就业,学生一进入学校,就开始进入企业带薪学徒。

  招工即招生,企业新招收的熟练工人,在进入企业上岗之前,全部安排进入职业院校接受企业文化等岗前培训;招收的非熟练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并根据员工意愿,选择职业院校就读,修满学分后职业院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上课即上岗,学校实行灵活学分制,进入职业院校的企业员工,不固定学习时间和期限,随到随学,修满学分为合格。学历教育学生,也可以根据企业订单要求,灵活安排学习,传统的寒暑假和双休日作息制度被打破;建立课堂、实训车间和实习企业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半工半读,工学结合。

  毕业即就业,学生在学徒期间,如果学徒和企业双方满意,即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学徒毕业后即可正式录用为企业员工。

  为实现这些美好目标,方案中要求建立一系列保障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经费投入和平台建设。在今年6月天津召开的会上,新余市长魏旋君向全体与会代表介绍,新余将为此作出如下举措,比如设立处级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制定多种方案,拟分3期投资60亿元建立全省职教园区,还将建立3个关键的职业教育新机制:就业准入机制,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优先录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考试考核机制;激励补偿机制,市政府将每年安排2500多万元奖励现代学徒制成效突出的企业,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向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倾斜。并对学徒每人每年补助2800元,学生在企业每月还能领到500~800元学徒工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