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办提醒: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另一种模式的高考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陕西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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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吕扬)2015年是陕西省全面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第一年,省教育厅、省招办就相关事项提醒考生和家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与高考统考一样,都是高考。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而且,今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我省2015年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就是积极落实国家的大政方针,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方向是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分类入学就是要打破以往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给学生提供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今后高职院校分类入学将与统一高考相互并行,形成多元录取的一种新常态。
据介绍,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在前,高考统考在后。分类考试招生未完成计划将转入统考录取。有志向进入高职院校就读的考生如果轻率放弃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机会,随后参加高考统考如成绩不理想,再回头想报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职院校和优势专业时,可能会因相关学校和专业已经录取满额而丧失机会。
省招办特别提醒,办理了录取正式备案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没被录取或虽已被预录取但最终未去任何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仍可参加2015年高考统考。
据了解,为引导考生、家长和社会理解本次改革精神,了解相关政策,掌握具体程序,省招办制作了《陕西省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宣传册》向考生免费发放,考生可到与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或考生所在中学联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