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对规范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各相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做好2022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高校要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考虑特殊类型人才选拔培养定位、高校办学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考试评价体系。要严格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考试招生规章制度,层层压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通知强调,各地各相关高校要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完善线上考试等方式,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和流动。2022年,进一步扩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考项目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高校要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优化考评人员结构,加强考评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严禁特殊类型招生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组织关、评分关,确保考试组织严格规范、结果公平公正。严格招生录取标准,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加强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要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相关高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省校两级监督检查工作组,加强对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