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布艺术类三本院校录取分数线
2006年07月12日
来源:贵州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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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招生办、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厅[2005]1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艺术类三本院校招生最低投档文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线原则
1、全省艺术类三本院校文化统考成绩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实际情况划定。
2、最低投档文化分数线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科类,实行文、理一条线。
3、按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和舞蹈专业划线,并分别在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文化控制分数线上降20分。
4、全省艺术类三本院校文化统考成绩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再分师范类与非师范类。
二、文化统考成绩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三本院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定为:
美术、设计 307分
音乐、表演: 295分
舞蹈: 224分
三、投档原则
1、以考生文化成绩为基础,文化分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由院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
3、面向全国招生、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的省外独立院校,最低文化投档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