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今年高考政策出台 全面推行“阳光工程”

2005年04月04日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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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16日召开的全省2005年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招生工作将全面实行“阳光工程”,切实落实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招办、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招生工作的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重要环节,坚持实行公示制度,实行政策公开、计划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

  根据《贵州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我省今年招生工作将有较大变化:按教育部规定,今年高考外语听力测试由各省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测试办法。我省将2005年外语科听力测试放入全省组织的适应性考试中进行,分值30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而在高考外语科考试时,不再测试听力。今年我省录取新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也有所改变,高中阶段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今年将享受到总分加10分的照顾。另外,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5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侨眷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10分投档照顾政策。不过此类考生只能向省内院校投档,并由学校审查录取。

  为全面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我省今年将对普通高等学校报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报考高校考生名单及基本情况;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的考生名单;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女孩名单;获得可加分奖项、表彰或额外条件等的考生名单;外省籍考生在我省“正常报考”或“限制报考”的考生名单等。县级招办将在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张榜公示,公示的时间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