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7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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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西普通高考方案与去年相比,可概括为“保持稳定,微量调整”,在去年的基础上基本保持不变的有:保持科目设置“3+小综合”不变;保持全国统一命题不变;保持用原始分录取不变;保持本专科合一统考不变;保持继续英语听力考试不变;保持所有科目无纸化网上阅卷不变;保持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不变;保持复征志愿不变;保持网上远程录取不变。
主要有几方面的的调整:报名截止时间的调整;体育术科考试内容的调整;艺术术科考试的调整。
2007年防城港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信息:
一、报名时间
(一)报名开始时间:从2006年12月25日开始。
(二)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2月10日,其中,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精神,非随父母变动而将户口迁入我区的人员在我市报考的条件,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能在我市参加高考:
1.考生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同时高中阶段在我区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者;
2.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文件,凡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其子女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者。
具备报名资格的外省迁入人员,须在报名前填写《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申请表》并连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高中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就读高中出具的证明一起交给县、市招生办公室,经县、市招生办公室逐级审核并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全区艺术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需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广西艺术学院等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考生,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合格后,还要参加学校按规定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之外的区外院校本科层次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报考学校要求加试,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正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地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各高中的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即报名站)报名。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我市各高中在校学生的考生(即社会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选择考试科目。
我区2007年高考继续实行“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因此,报名时,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者“3+理科综合”,但二者不能兼报。
(二)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的材料。
1.户口证明材料。
(1)城镇考生应交验户口本,农村考生如果有户口本,交验户口本,无户口本,应交验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
(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迁入人员,须在报名前填写《外省迁入人员报名申请表》,连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高中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就读高中出具的证明一起交给县、市招生办公室,经县、市招生办公室逐级审核并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其它考生需提供学历、学力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一律视为“同等学力”, 但是否具有“同等学力”应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须交验学校出具的证明(须证明入学时间、入学前户口、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