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7年南宁市普通高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2006年12月19日
来源: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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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单位 |
2006年12月19日下午 |
召开全市普高考务工作会议。 |
市招考院 |
2007年元月12日前 |
各县招办、市辖区学校将“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申请表”、“广西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女无儿女儿考生登记表”、“留学人员随归子女考生登记表”及汇总表上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
各县招办
市辖区学校 |
元月13—15日 |
市辖区艺术类社会考生报名。 |
市招考院 |
元月16日前 |
①市辖区各学校将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含相片)上报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②各县招办将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含相片)上报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
市辖区学校
各县招办
|
元月19日 |
将全市艺术类考生信息上报区招生考试院。 |
市招考院 |
元月上旬 |
组织空军招飞考生初检(另行通知)。 |
市招考院 |
2月3—8日 |
全区艺术类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
区招考院 |
2月5日前 |
市辖区各学校组织并完成报名工作:
①指导考生填写有关表格。
②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及修改、确认信息。
③组织考生进行电子照相。
④各学校将全体考生信息(含相片)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⑤各学校将体育考生的《2007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2007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登记表》、报考体优统测考生获奖的原始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始成绩)原件和复印件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⑥各学校将享受照顾分(或特征)考生名单及原件、复印件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
市辖区各学校 |
2月7—10日 |
市辖区非艺术类社会考生报名。 |
市招考院 |
2月11、12日 |
组织市辖区社会考生进行体检(另行通知)。 |
市招考院 |
2月16日前 |
① 各县招办将全县考生信息(含相片)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② 各县招办将全县体育考生的《2007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2007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登记表》、报考体优统测考生获奖的原始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始成绩)原件和复印件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③ 将全市考生信息及其它有关材料上报区招考院。 |
各县招办
市招考院 |
3月9—14日 |
市辖区学校按具体安排组织高考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前到市招考院招生考试科领取体检表)。 |
市辖区学校
医院 |
3月19、20日 |
市辖区各学校将《体检表》上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
市辖区学校
市招考院 |
3月20日前 |
各县招办将本县考生《体检表》上交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科。 |
各县招办
|
3月21日 |
将全市考生《体检表》上交区招生考试院。 |
市招考院 |
4月1日前 |
办理《体检复查申请表》的有关事项。 |
各学校 |
4月10日前 |
将全市《体检复查申请表》上报区招生考试院。 |
市招考院 |
注:各县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本县学校、社会考生普高报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