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8所高校公开承诺将实行“阳光招生”
2005年06月20日
来源:新华社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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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结束,全国各地高校陆续进入了招生录取阶段,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学院等18所广西区内直属高校16日公开承诺将实行“阳光招生”,并请社会监督。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这18所高校就2005年招生工作联合对社会作出6条承诺,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允许本校人员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索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有价证券。
同时,这些高校也对外承诺,绝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不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违规录取学生,绝不利用计划调整降低标准录取指定考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将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严格测试程序,并实行入选考生公示制。
据了解,上述这些高校的招生章程已经对外公布,学校办学类型、招生人数、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学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都将向社会全面公开。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这18所高校就2005年招生工作联合对社会作出6条承诺,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允许本校人员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索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有价证券。
同时,这些高校也对外承诺,绝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不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违规录取学生,绝不利用计划调整降低标准录取指定考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将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严格测试程序,并实行入选考生公示制。
据了解,上述这些高校的招生章程已经对外公布,学校办学类型、招生人数、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学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都将向社会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