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高校将在广西招自费生 香港8所澳门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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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招收本科自费生办法
2005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将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参加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广西籍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有关招生学校。
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以下简称香港6所单招院校)的考生,可直接向学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31日。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工作由香港8所招生学校负责,其中,香港6所单招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新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2005年起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广西的招生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香港中文大学本科计划招10人,其中理工类7人,文史类3个,学费为每年8万港币,学制4年。其中有4个专业学费、住宿费全免,提供每年所需的生活杂费津贴。香港城市大学本科计划招3人,其中理工类2人,文史类1人,学费为每年6万港币,学制4年。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机构)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及研究生办法
2005年,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在广西招收研究生。
户籍在广西并参加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澳门5所高等学校自费本科和预科。凡报考5所高校的考生,请于6月23日至7月3日,到广西招生考试院招生处报名,也可直接向澳门5所招生学校报名。
目前在广西的普通高等学校且入学前户籍也在广西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可报考澳门3所高等学校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可招收户籍在广西的非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的志愿,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报考澳门5所高等学校考生的资料邮寄到报考的澳门高校,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进行录取。研究生录取则由招生学校直接受理,决定是否面试和录取。
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