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高考攻略政策篇:广西省投档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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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
●6月23日左右出成绩
预计在6月23日左右,考生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途径查询到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的时间和地点由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考试成绩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考生本人,不张榜公布。除广西招生考试院外,任何单位不得出具高考考生成绩证明。
●按1∶1.2比例划定分数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高等学校在本自治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布状况,并参照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所需要的上线考生数,综合考虑,分科类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上线人数=1/1.2)划定分数线后,理论上多于招生计划数的上线考生数为上线落选考生数。部分考生上线落选是贯彻择优录取原则的必然结果。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只按全区招生计划总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各高校的生源分布也不均衡,各高校的投档分数线不一定相同。考生考试成绩不仅要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还必须达到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其档案才能投放到所报学校。
志愿
●本科志愿分五批
本科层次分5批,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本科预科。提前批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3个专业志愿;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每批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预科班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部属高校和区外“211”工程学校的预科班安排在第一批录取,预科班招生计划以“专业”的形式排在该校的普通专业之后,其他高校的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三批之后录取)。
●专科志愿分两批
专科层次分两批,即提前批和普通批。提前批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普通批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录取后不退档
所有院校志愿均相应设置“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的选项,供考生分别选择。如果选择“是”,则表示该考生愿意被调剂录取到该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所列的任一专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等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换录。
●生源不满可复征志愿
对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等学校不得随意撤减,对因生源不足无法正常完成计划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专科普通批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向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2005年将视计划缺额情况,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专科普通批设置复征志愿。本科第一批设1个复征学校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专科普通批各设2个复征学校志愿,每个复征志愿学校设6个复征志愿专业。
预科班
●关于少数民族预科班
区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区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1)应届高中毕业生;(2)农业户口;(3)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
被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在规定的学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核具备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习条件者,即可入本校本科或专科有关专业学习,不需再次参加高考。报考区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被录取后,集中到广西民族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考试合格后直升录取学校学习。
●关于体育预科班
2005年继续在部分区属高等学校举办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的预科班,招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1)获二级运动员称号以上(含二级运动员);(2)高中阶段在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6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3)专业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划定的体育预科合格线;(4)文化成绩在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0分以内;(5)年龄在20周岁以下,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体育预科生进校学习一年高中文化,经学校考试合格,升入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