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西2005高校招生简章》

2005年04月19日 来源: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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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对今年高考的各项政策和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的内容与去年相比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更详尽的了解高考的有关事项,记者针对今年和去年不同的政策规定作出解读。

  报名资格 限制条件4条变3条

  2004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005年:对不得报名的条件限制从以前的4条减少为3条,以前“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起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的限制已取消。

  解读:该政策的调整避免了考生因同一行为受两次处罚,又是招生录取工作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

  科目设置 3+X调整为3+小综合

  2004年:本科统考的科目设置为3+X,“3”是指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X”是指选考科目,“X”的选择范围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大综合以及体育术科、艺术术科。考试时间为三天;专科统考的科目设置为3+X,“X”的选择范围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考生只能在选考科目“X”中选1门参加考试。

  2005年:我区高考采用“3+小综合”科目设置。“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理、文)、外语3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150分,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两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考试时间缩短为两天。

  解读:由于广西近年的“3+X”科目设置模式过于复杂,不利高校对生源选择;从考生多年来报考情况看,考生希望在考试科目设置上尽可能简单些,尤以大科类(文史类、理工类)为最佳选择,这样既能充分发挥特长,又有较大的选报空间,而在“3+X”的科目组对应性的限制之下,考生填报志愿时可选择的学校和专业非常少,这与考生自由、广泛地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愿望是相矛盾的。

  录取分数 使用原始分数更直观

  2004年:使用标准分数录取,本、专科分开考试。2005年:高考录取成绩由原来使用的标准分数录取,改变为用原始分数录取。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公布高考成绩之后进行,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坚持本、专科统考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

  解读:1997年,我区开始实行高考标准分制度,虽然标准分在教育评估中具有优越性,在中学、教研部门中有较高的支持率,但是高考是要为高校和考生服务,要以他们满不满意、接不接受作为决定的重要参考因素。自治区教育部门在近年实施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2005年我区高考采用原始分数录取,目的在于使高考中的一个最敏感的问题变得更加直观,更易于广大考生、高校和社会所接受。

  考纪新规 诚信记录进电子档案

  2004年:从2004年高考开始,考生要进行考试规则教育和警示教育。在考试报名时,每个考生要了解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罚规定,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2005年:考生考前需接受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教育,遵守考场纪律,做文明考生,按照要求,考生在考前(接到准考证前)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以表示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如果考生拒绝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则在其电子档案的“考试诚信记录”栏写明“该生拒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规定做好考生的考试诚信记录,有违纪舞弊(包括以往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场作弊、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考生,高等学校将可在电子档案中看到其违纪舞弊的记录。

  加分降分 考生享受照顾要公示

  在今年的高考中,符合加分投档或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名单,必须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录取结束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应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