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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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超过67人,具体见下表。表中项目、小项、位置排列不分先后。

项目性别招生计划类别相关要求专项测试方式项目类型
单招13人)二本线65%20人)二本线34人)
田径男、女0-170-40-50-8设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铅球、标枪、铁饼和全能。校考个人项目
游泳男、女0-160-30-40-9设项: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2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200米蝶泳、200米自由泳、4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全国统考
乒乓球0-70-20-10-4全国统考
0-80-10-30-4
足球0-900-30-6位置:前锋0-2人;前卫0-3
          后卫0-3人;守门员0-1
全国统考集体项目
篮球0-50-10-30-1位置:中锋身高200cm0-1
          前锋身高188cm0-3
          后卫身高180cm0-1
校考
0-50-20-10-2位置:中锋身高180cm0-1
          前锋身高175cm0-2
          后卫身高160cm0-2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以及我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报名截止前等级信息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https://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中得到确认;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含小项)完全一致,且该考生获得此成绩的赛事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的参赛资格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各项目补充条件:

(1)田径项目报考全能类的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运动项目必须为全能项目,田径项目各类别考生测试成绩须达到下表相应成绩要求,方具备资格认定条件。

类别、性别、小项二本线单招或二本线65%
10011.7413.0410.8512.40
20023.8427.2422.0325.62
110100)米栏16.2415.7415.2915.11
40053.141:03.1448.4957.99
400米栏1:00.141:0854.531:05
8002:032:261:552:21
15004:155:054:054:51.3
500016:1020:0015:4718:22
跳高1.831.5621.66
跳远6.505.206.935.56
三级跳远13.6011.0015.1912.52
撑杆跳高434.403.30
铅球12.5012.5014.9113.35
铁饼383942.7743.88
标枪513859.0443.68
全能1900218525002590

(2)游泳项目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不接受参加过限制性赛事(包括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报名。游泳项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方具备资格认定条件。

(3)乒乓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的运动员报名,其中在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限制性赛事的考生不受限制。

(4)足球项目仅指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过(包括注册、报名)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报考二本线65%类考生必须为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并且获得全国性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二本线类考生必须为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并且获得全国性比赛前十二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含)以上的主力队员。其中全国性比赛指: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中国中学生协会杯足球赛(甲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全国总决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组)足球项目、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

(5)篮球项目仅限指5人制篮球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运动队管理部注册过以及参加过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全国女篮青年联赛、全国男篮青年联赛、全国(U19/21)青年篮球联赛、中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中国女子篮球青年联赛、全国男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全国篮球青年锦标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的运动员报名。

(6)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18:00 - 2022年1月9日18:00。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报名系统(http://bk.admission.scut.edu.cn),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选择报考类别,分为: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类(仅限一级及以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类。网上报名后,报考类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游泳、足球和乒乓球项目专项测试为全国统考,考生完成我校网上报名(http://bk.admission.scut.edu.cn)后还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交费。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未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报名、未填报我校志愿或在统考中小项与我校报名时不一致者均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自行打印,考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3)等级证明:本人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个人信息页面截图,等级证书扫描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

(4)获奖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及秩序册、成绩册。若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有赛事主办方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往届生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7)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单扫描件。

(8)篮球和足球项目考生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附件1)。

(9)游泳、篮球、足球和乒乓球项目考生须提供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附件2)。

(10)反兴奋剂承诺书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11)高考体检表或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需含心电图、血常规、肝功能及胸透等体检项)。

考生须将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并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印章清晰、文字清楚;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提交、没有按要求上传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信息填报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4.网上缴费确认

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费执行广东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10〕79号),每生200元。缴费时间:2022年1月17日12:00- 2022年1月19日17:00。未按时完成确认和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测试与否,费用不予退还。游泳、足球和乒乓球考生无须缴纳该项测试费。缴费指引详见附件4。

四、考生参加测试的相关事项

1.报到时间:2022年2月16日9:00-11:30。

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区体育馆。

报到考生:田径、篮球考生须至我校现场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报考。游泳、足球和乒乓球考生无需至我校现场报到,按照统考要求准备考试。

2.校考时间:2022年2月17日,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3.报到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报名材料以及相关原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符合报考条件赛事的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于报到现场进行确认。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现场进行考生图像采集。考生须认真阅读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和我校专项测试内容、方法与标准(附件5),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确认。

4.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上的项目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5.测试时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资格认定

1.我校将根据招生项目、招生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入围资格。在资格认定时,根据不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别、项目(包括小项)、位置、性别的测试成绩分别给予资格认定。各项目视生源测试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求确定招收人数和资格名单。

其中游泳项目按照三个报考类别分别根据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进行资格认定,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照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2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200米蝶泳、200米自由泳、4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女子优先、测试成绩(秒)优先的排序规则确定。足球项目根据考生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位置、结合各类别计划数,按照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遵照统考的同分排序规则)由高至低进行资格认定。乒乓球项目根据男女各类别计划数,按照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进行资格认定,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按照统考的同分排序规则(比赛胜率)进行资格认定。

2.我校入围资格名单将在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游泳、足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田径和篮球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我校上述“资格认定”入围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公示的相关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另行通知。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类的考生,并被我校认定为单独招生考试类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相关要求,且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此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此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相应控制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批次的省份,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参考线执行。

5.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phqlin@scut.edu.cn,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将在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只录取填报该专业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七、其他

1.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均为全日制在校培养,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3.我校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606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4.若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5.疫情防控要求:本简章发布后,有关程序或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认真阅读防疫须知(附件6),并随时查阅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scut_zsb)及报名系统的最新通知。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7110737;传真:020-87111502;E-mail:admit@scut.edu.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笃行楼北座111室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体育学院:

电话:020-87113775;E-mail:sphqlin@scut.edu.cn

网址:http://www2.scut.edu.cn/spe

纪委办公室:

电话:020-8711019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中座1001室

网址:http://www2.scut.edu.cn/qfy

附件:

附件1:篮球和足球项目主力队员证明.pdf

附件2:游泳、篮球、足球和乒乓球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pdf

附件3: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4:田径和篮球考生网上缴费确认须知.pdf

附件5:专项测试内容、方法与标准.pdf

附件6:校考防疫须知.pdf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